4月15日,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市委书记、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聚焦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强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实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学习,准确掌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坚持逐章逐条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内容,做到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要强化以案促学,加强类案分析,突出关键岗位,充分发挥警醒和震慑作用,深入排查和堵塞风险点,推动以案促改促治。要抓好解读培训,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注重联系实际学,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深入检视本地本部门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党纪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压实领导责任,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加强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实际效果,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