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审议通过了《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会公报》。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部署上来,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奋发进取、锐意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这次机构改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机构改革是检验我们政治站位高不高、“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的“试金石”。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严肃性,切实当好机构改革的引领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抓好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必须把握主题主线,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始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既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是贯穿改革全过程的政治主题。这次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之多、职能调整之大、影响范围之广、触及利益关系之复杂,都是前所未有的。在这些大幅调整优化的背后,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紧紧抓住这条主线,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贯穿改革全过程。
抓好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必须强化宗旨意识,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充分体现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中。这次机构改革,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组建一批新机构,充实新职能,就是为了强化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从而更好地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改革获得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决践行党的宗旨,正确对待机构改革,正确对待职能调整,以推进改革的实际行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抓好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必须切实把握重点、抓住关键。推进机构改革,必须把“优化协同高效”作为工作着力点,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科学设置机构,优化职能配置,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运行的效率效能,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推进机构改革,必须突出地方特色,把以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始终。近年来,我市在机构改革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些探索,如设立投资促进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这次改革,应当用好中央的“赋权”,在确保市级党政部门及其职能与上级党委政府机构职能基本保持一致、严守机构限额要求的同时,设立适应发展需要、体现济南特色的相应机构,以更高效的体制机制助推高质量发展。推进机构改革,必须压茬推进区县机构改革,把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贯彻始终。各区县要把制定好改革方案作为重中之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因地制宜设置机构、配置职能,加强统筹设置和整合力度,下大力气做好限额外行政机构的清理规范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要求落实到位。推进机构改革,必须落实刚性规定,把严格落实机构改革纪律要求贯彻始终。
机构改革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政治性、政策性强,牵一发而动全身。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务必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改革要求,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地推进机构改革工作,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