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沟渠、坑塘等小微水体是地表水的最小单元,是水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保护这一水生态的“毛细血管”,商河县出台《商河县坑塘管理保护实施方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维修养护、考核机制,实现全县小微水体管护全覆盖。
据悉,自全面实行河湖长制以来,商河县设立县、镇、村三级河长,按照条块结合思路,对辖区内水域、陆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了污染治理全覆盖。3年来,由县河长办、公安、水务、综合行政执法等单位组成的县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联合处置涉河违法案件20余起。
为彻底解决农村河湖、坑塘“脏、乱、差、臭”等影响水生态“最后一公里”顽疾,今年以来,该县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小微水体管护,设立河长、塘长、坑塘管理员2600多名,将117条农村沟渠、1224个坑塘管理纳入河长制全方位目标考核。县河长办成立专业巡查中队,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并实行日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一镇一单、约谈、通报、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