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数字济南建设的顶层设计,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制定了《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12月18日,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共7章60条,主要规定了立法的目的、原则、适用范围、定义内容,明确了市、区县人民政府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等部门职责,对加强数字经济跨区域交流合作,推进济南都市圈数字经济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和个人参与数字经济发展等作出规定。
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大力实施数字经济引领战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数字经济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我市充分借鉴吸收先进城市立法经验,在全省率先制定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结合济南数字经济发展实际,聚焦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发展,完善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措施,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条例》明确了数字基础设施的定义内容,对编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原则,以及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市政、交通、能源、水利等其他规划相衔接作出规定。对建设发展通信网络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物联感知体系、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等予以规范,并明确了部门职责。推动各领域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对支持和保护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
《条例》对统筹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培育数字产业集群作出规定,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推动数字经济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构建数字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数字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数字科技成果转化。结合济南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和产业布局,对培育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先进计算产业,推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布局空天信息、量子信息、元宇宙等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培育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体系,明确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以及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转型措施,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条例》对数字政府建设作出规定,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履职效能。建设数字化城市治理平台,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推进城市治理数字化,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智慧社区、智慧交通、居家养老、医疗健康、智慧教育等领域的综合应用。同时,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制定服务保障措施方面作出规定,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条例》明确,建立完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据要素流通服务和交易平台,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流通交易和保护利用。明确公共数据的来源主体,对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授权运营作出规定,鼓励使用公共数据开发产品、提供服务。明确市场主体对数据加工使用、流通交易并获取收益的权利,以及数据资源、产品和服务的交易方式。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对支持数据企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发展作出规定,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对市场主体数据资源分类管理、数据资产入表、开放数据等作出规定,推动数据要素有序流动。对数据安全利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个人信息授权使用等方面作出规定,保障数据有效保护、合法利用。
《条例》明确细化数字经济产业政策措施,将与数字经济发展相关的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对市、区县人民政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作出规定,明确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参与发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金融服务保障等方面措施。对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作出规定,在土地供应、电力接入等方面提供要素保障。明确数字经济人才引进培育措施,加强新业态用工服务指导,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职能作用,支持平台企业发展等作出规定。加强数字经济宣传教育、技能培训,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加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推动济南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元宇宙、脑机接口等方向,推动未来产业前瞻布局
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根基和动力源泉,也是数实融合的核心动力。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实施“数字经济引领”战略,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已成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潜力的关键增量。据悉,2024年,济南市先进计算集群获评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此外,新增3个省级数字产业集群、2个省级数字经济园区、74个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平台,数量均居全省首位。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下一步,我市将实施高端软件“铸魂”、集成电路“强芯”、先进计算“固链”、人工智能“赋智”、工业互联网“赋能”、新兴产业“跃升”六大工程。
实施高端软件“铸魂”工程。加快软件名城提档升级,深入开展“七名”建设。聚力攻坚工业软件,加快发展基础软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构建完整基础软件产业链条。布局新型工业操作系统,打造自主可控、安全稳定的工业软件。
实施集成电路“强芯”工程。坚持做大材料“优势”环节,大力发展碳化硅衬底材料,突破晶圆制造“中间”环节,做强芯片设计“带动”环节,筑牢装备“支撑”环节,大力发展高端封测产业。
实施先进计算“固链”工程。加快推进济南超算科技园、算谷科技园、算谷产业园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巩固提升服务器产业优势;围绕核心零部件、主要零部件、软件,持续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
实施人工智能“赋智”工程。深化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双区共建”,加快济南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人工智能岛等项目建设。推动大模型同生产制造等领域融合,驱动生产、消费模式创新。
实施工业互联网“赋能”工程。深入实施“工赋泉城”行动,加快“星火·链网”超级节点(济南)建设应用,促进数据跨领域、跨行业、跨体系、跨平台的可信连接和互操作。
实施新兴产业“跃升”工程。紧盯空天信息、量子信息、未来网络等新兴产业,构建一批新的增长引擎;聚焦元宇宙、脑机接口、人形机器人等方向,推动未来产业前瞻布局。
全市现有人工智能企业400余家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工智能已成为驱动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近年来,我市以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双区”同建为抓手,强化政策扶持、加快技术创新、深化应用赋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现有人工智能企业400余家,数量居全省首位。
下一步,我市将贯彻落实《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济南市新一代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人工智能与重点产业融合为主线,以“AI泉城”赋能行动为抓手,构建“高算力、大模型、强应用”的人工智能创新体系,创新发展“人工智能+”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人工智能全方位、深层次赋能新型工业化,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高地和智能产业集聚高地。支持我市人工智能龙头企业扩大技术优势和产品规模。支持各区县发挥特色优势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人工智能产业,鼓励面向有基础、有潜力的区县谋划人工智能+传统行业产业园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头部企业、高校与大模型企业加强合作,研发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和商业价值的垂直领域模型,培育一批垂直领域模型解决方案服务商。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典型示范应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累计向社会开放3532个数据目录
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
据悉,目前,济南公共数据共享工作成效明显。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已经接入2万余项数据资源,累计办理数据申请10414次,支撑各类共享调用53.44亿余次。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向社会开放3532个数据目录,济南获得2024年度开放数林指数评估全国第二名。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统筹做好数据共享、开放、授权运营及交易和安全保障工作,助力济南数字经济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