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1日 星期三

《济南市停车条例》3月1日起施行

今年计划新建停车泊位9399个

发布日期:2024-02-21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截至去年底,我市私家车保有量已达380多万辆,停车难问题突出。今天,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让市民顺利停车、安心停车,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济南市停车条例》,分为六章,共四十六条,包括总则、停车规划与建设、停车泊位设置与使用、停车服务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公共交通网络
  解决停车问题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工作,需要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济南市停车条例》确立了停车工作管理机制,以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停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停车场的建设、使用和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停车秩序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鼓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停车自治机制,实现停车管理和服务共治共享,推动城市治理重心下移、职能下沉。《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停车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市停车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服务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工作。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职能部门在停车工作中的职责。在为绿色出行提供便利方面,《条例》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交通网络,推动停车信息化、智能化、共享化。新建学校、幼儿园
  设停车泊位
  从规划与建设方面,我市着力破解重点区域停车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对编制停车专项规划作出规定,要求遵循以建设项目配建为主、独立建设为辅、道路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扩大停车场供给,鼓励引导利用绿地、广场、道路等区域地下空间规划停车场,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同时加强与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的有效衔接。
  对新建学校、幼儿园的停车泊位设置要求,应当纳入规划条件,为校内教职工停车与接送学生停车提供便利。
  对老旧住宅小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业聚集区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实施老旧住宅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应当统筹考虑公共停车需求,明确相关用地规划条件。”
  对建筑物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明确应当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优化调整,并规定建筑物停车泊位配建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应当征求各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的意见。
  对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供应方式作出规定,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对停车场建设遵循的程序以及简化机械式停车场办理手续等作出规定,缩短停车场建设周期。
  鼓励专用停车场
  开放共享
  为解决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机动车“停车乱”问题,我市作出相关规定,明确停车泊位设置的基本要求,规范各类停车场停车泊位的设置,为规范停车创造必要条件。
  充分利用空闲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对利用桥下空间设置停车泊位、在城市道路红线与建筑物红线之间设置停车泊位以及设置临时道路停车区域作出规定,将乱停乱放纳入有序管理。加强停车资源共享,公共设施单位应当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鼓励其他专用停车场开放共享,鼓励住宅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等区域错时共享停车。细化停放车辆应当遵守的规定,明晰停车要求,明确驾驶人停车遵守的规则。明确非机动车停放的基本要求和禁停区域,以便全社会遵守执行。
  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间
  不少于30分钟
  停车场的运营,既要考虑激活市场活力,也要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停车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有效、有序、便捷的服务。
  《条例》对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者应履行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定。明确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制定差异化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并定期对收费标准进行评估,适时作出调整。
  明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依托公共资源设置的公共停车场、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公开选择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所得收入为政府非税收入。
  明确免费停放时长。重要交通枢纽的配建停车场应给予车辆不少于15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其他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应给予车辆不少于30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同时,明确了残疾人免交停车费的情形。
  在提升停车服务能力方面,《条例》提出,坚持信息化驱动,以打造全市停车“一张网”为目标,建立完善全市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实时泊位、停车引导、泊位共享、收费信息等服务,促进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停车场建设的刚性要求,规定经营性停车场应当将停车数据信息接入全市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鼓励其他停车场接入。
  在完善监督协作方面,明确相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对停车专项规划执行情况、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规划和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查处未按照规划设计配建停车场等行为。
  在发挥协会作用方面,支持引导成立停车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助推停车管理工作。
  规划公共停车场700余处
  可提供约23.3万个泊位
  我市积极做好《济南市城市停车规划(2022-2035年)》落实工作,于2022年3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经过多轮次衔接会商,逐点梳理、研判、落实公共停车场项目可实施性,完成社会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停车规划已取得市政府批复。共规划公共停车场700余处,可提供约23.3万个泊位,近期(至2025年)公共停车场项目108个,可提供约3.5万个泊位。
  此外,根据停车专项规划和实际需求,我市科学制定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2024年新建公共停车设施32个、新建停车泊位9399个。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