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0日 星期一

2023年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11月17日起发放

发布日期:2023-11-17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从11月17日起,我省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2023年“创新服务券”开始发放。发放额度为企业购买服务额的30%,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5万元,专精特新等高成长性企业、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和符合性评估企业等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10万元。本轮服务券发放时间为11月17日9:30至11月19日17:00。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前下发《关于组织发放2023年“创新服务券”的通知》。2023年“创新服务券”重点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市场开拓、工业设计与品牌推广等业务。2023年“创新服务券”发放范围和标准为:(一)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二)连续运营1年以上,依法合规经营,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三)符合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以及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的企业不受企业划型标准限制。
  创新服务券是财政资金补助中小微企业购买相关专业化服务的电子支付凭证,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到期作废”原则,通过电子券形式发放。服务券实行实名发放、登记使用和备案管理,不得转让、流通和挪作他用。单个企业在一个发放周期内只能领取一张服务券。
  在服务券发放额度方面,上述通知规定:按照企业购买服务额的30%予以补贴,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5万元,专精特新等高成长性企业以及DCMM认证服务、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和符合性评估的企业,单张服务券额度可上浮至10万元。开展数字化转型评测诊断试点的企业予以全额补贴,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10万元。
  此次服务券具体发放流程如下:创新服务券通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放。有服务需求的企业按照《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进行注册、填报并上传有关材料,经所在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创新服务券,根据企业需求自主选择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