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 星期四

我市出台8项措施激励单位主动减排

发布日期:2023-11-16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和济南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对主动减排单位支持激励的通知》,从环境保护、政府采购和公共财政3个方面给予主动减排单位支持,激励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通知》制定了支持措施,分为环境保护、政府采购和公共财政3个方面,共8项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优先保障总量指标。对主动减排单位腾出的污染物指标,优先用于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使用;对主动减排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属于省市重点项目的,全市统筹协调污染物指标予以保障。二是优先推荐绩效升级。对于已评为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A级企业的主动减排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受限产或停产限制;对于其他主动减排单位,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团队上门服务,帮助制定“一企一策”方案,优先推荐申请环保绩效等级。对评为环保绩效A级的企业,争取财政资金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环境保护项目。三是指导申请VOCs豁免政策。对于涂装和印刷等涉VOCs行业的主动减排单位,生态环境部门上门服务,指导有关单位申请VOCs豁免政策。四是开展以非现场方式为主执法。对污染治理及环境管理水平先进、2年内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具备在线(用能、用电)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条件、之前1年内自动监测数据小时均值达标率99%以上的主动减排单位,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但涉危、涉爆、危险废物经营等特殊行业企业,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中标记为中、高风险企业,5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医疗机构等除外。
  政府采购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实施优先采购或执行推荐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可明确在规定幅度内适当提高评审优惠幅度(5%—10%);二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适宜主动减排单位承接的,重点向主动减排单位发出投标邀请。
  公共财政支持措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主动减排单位有关项目符合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的,支持其申报中央、省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并争取按最高比例予以专项资金支持;二是对主动减排单位有融资需求的项目,优先推选申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帮助争取信贷支持。
  《通知》自2023年12月1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0日。其间,如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有新规定的,将从其规定。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