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 星期二

《济南市贯彻落实〈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订版)〉的实施方案》出台

《济南市贯彻落实〈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订版)〉的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日期:2023-10-31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贯彻落实〈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订版)〉的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主方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济南市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
  根据《方案》,济南到2025年,将着力打造生态保护样板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争上游,干流水质超过黄河流域平均水平,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幅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国家任务要求,流域内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5.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0%,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山泉湖河城”浑然一体的空间特色更加鲜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到2025年,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定,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水平和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河流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生物多样性不断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加强。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根本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泉城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环境优美和谐,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建成城河共荣、生态环境优美宜人、新动能驱动高质量发展、发展成果人人共享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方案》实施范围以黄河干流、主要支流(大汶河)及重要湖库等所在区域为核心,以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平阴县、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沿黄7个区(县)和2个功能区辖区范围为重点,覆盖全市12个区(县)和3个功能区。
  《方案》部署了八大任务,一是优化空间布局,构建生态保护总体布局。构建“南山北水多廊多点”的生态空间格局;建设以城市生态宜居为特色的省会经济圈;建设黄河标志性绿色生态走廊。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实施系统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南部山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三是坚持四水统筹,整体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化流域水污染治理;强化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黄河安澜保障水平。
  四是实施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滩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五是坚持减污降碳,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水平。
  六是加强管控修复,综合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土壤污染分类管理。
  七是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重大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提升环境风险预警应急水平;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八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黄河流域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健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提升现代环境治理水平。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