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7日 星期二

济南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PM2.5重污染Ⅰ级应急响应时采取弹性教学等措施

发布日期:2023-10-17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对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实行分级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3个等级。其中,PM2.5重污染Ⅰ级应急响应时,在市、区县教育部门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教学等措施。接到红色预警且日AQI达到500时,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
  在预报预警方面,《应急预案》提出,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为预测日AQI>150持续2天及以上。
  对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达到启动相应预警级别或区域应急联动标准时,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保障应急响应措施提前有效落实。对O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当预测O3浓度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可发布预警。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对我市部分区域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在应急响应方面,《应急预案》提出,对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实行分级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对O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不再区分应急等级,发布预警时,启动O3重污染应急响应。
  《应急预案》提出总体减排要求,各区县政府应当按照要求及时修订应急减排清单,充分利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污染源普查和源清单编制成果,对重点涉气工业企业逐一排查,确保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非重点行业但属于主要涉气企业的,一并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其他工业企业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采取统一应急减排措施。
  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应当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其中,SO2和NOx的减排比例可内部调整,
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时,不得低于20%、40%和60%。
  O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以应急减排清单为基础,将VOCs和NOx重点排放源纳入管控,全社会VOCs和NOx减排比例一般均不低于20%,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VOCs和NOx协同减排量,确保O3
  浓度有效降低。《应急预案》提出,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其中,对于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按照A、B、C、D四个等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企业标准,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力度应不低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要求。
  在分级响应方面,《应急预案》提出PM2.5重污染分级响应措施和O3
  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比如,PM2.5重污染Ⅰ级应急响应时,在市、区县教育部门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教学等措施。接到红色预警且日AQI达到500时,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停止所有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以及地下工程除外)。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