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济南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包括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和能动平台。其中,能动平台是我市特色,我市首次拟以立法形式将能动平台固化下来。
《征求意见稿》所称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为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基本法律服务需求而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包括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和能动平台。实体平台可以引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专业调解等服务,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
热线平台由市司法行政部门统一建设和管理,提供法律咨询、信息查询、法律事务办理指引等服务。热线平台可以拓展服务领域,将线上纠纷引导至线下调解。热线平台可以前移服务职能,总结热线咨询中常见法律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
网络平台运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提供法律咨询、信息查询、在线办理(申请)、法治宣传教育等无偿法律服务。市、区县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网络平台日常监督管理。
能动平台包含“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直通车”等设施,由市、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统一建设管理,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调解、法律事务办理指引等无偿法律服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包括市、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分中心)、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市、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分中心)无偿提供以下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查询、信息查询、法律援助、调解、行政复议等服务;律师辩护、律师代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事务办理指引服务等。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无偿提供以下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律师辩护、律师代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事务办理指引服务;组织协调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其他无偿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主要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无偿法律服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加强与港澳和境外律师事务所建立联营或业务协作,鼓励本市律所在境外设立办事、分支机构。鼓励聚合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打造中央法务区,引进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形成现代化法律服务集聚区,打造一流法律服务高地。
鼓励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单位,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单亲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通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减收、免收服务费用。
鼓励下列人员依法提供公共法律志愿服务: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具有法学专业知识背景或者从事法律实务工作,适合从事公共法律志愿服务的其他人员。符合志愿服务条件的公共法律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录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给予相应保障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