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济南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揭牌仪式举行。
新成立的济南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合了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并且在现有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基础上,整合组建市、区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按照《关于深化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年我市提前谋划、积极协调,着手推进市级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建立了具有济南特色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在全省创新性提出了建立执法办案中心、明确镇街应急管理执法人员数量、量化执法用车等举措,确保执法改革落到实处。
改革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初见成效。1—8月份,全市各级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共检查企业3519家次,下达整改等执法文书4246份,立案处罚912起,累计罚款7000余万元。其中执法检查处罚816起,罚款1000余万元。综合运用异地执法、下沉执法等方式,精心开展集中检查。先后组织、参与了2次省级鲁中片区异地执法和示范执法活动;全国两会期间,统筹全市执法骨干开展了为期23天的“严执法、防事故、保安全”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上半年完成2轮区域性异地执法,着力解决了执法检查中的关系案、人情案、走过场等问题。目前正在开展护航党的二十大专项执法活动,重点对“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二十条”创新举措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典型执法案例的查办工作。办理3起行刑衔接案件,实现了零的突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力推进执法改革,督促指导各区县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执法体系,做好执法办案中心试点规范化建设推广。提升基层执法效能,保障执法队伍的稳定性,加强镇街应急办监管力量,提高监管人员行政执法资格配备率。坚持执法工作目标不动摇,督促指导各区县严格规范执法。对在‘审计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确保‘审计式’监督检查活动取得成效。各级应急管理执法队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驾护航。”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杨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