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济南市城乡客运服务水平,打造人民满意的普惠公交,济南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济南市区际公交票制票价政策的通知》和《济南市特殊群体乘坐区际公交优惠方案》,拟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区际公交票制票价改革。1月20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召开,就《通知》和《方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解读。
《通知》对济南市区际公交票制票价改革的内容进行了明确。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综合考虑运输距离、运营成本、居民需求、财政补贴等因素,实施一票制与按里程计费相结合的计费模式,降低城乡居民出行成本,提高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方案》对区际公交线路应当执行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对于保障特殊群体乘车出行、维护特殊群体正当权益、构建全市统一公交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济莱城市区划调整的完成和济南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居民对普惠公交出行的需求日益旺盛,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市内县际客运班线改造为区际公交。“区际公交”指济南市范围内经批准开通运营的、线路长度超过20公里且按照《关于济南市区际公交票制票价政策的通知》实施按里程收费的公交线路,其主要为主城区和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等区县之间的城乡居民提供出行服务,由原来或现存的县际客运班线改造而来,大部分运行路段位于郊区或乡镇(本次调整的线路位于郊区或乡村的线路长度平均超过70%,且大部分线路至少有一端位于乡镇)。
为了区别于在主城区以及各区县城区运行的公交线路,避免给乘客造成不必要的混淆,采用了“区际公交”这一名称,主要包含K301、BRT971、K901、济长巴士、济莱快客等30余条。
参照我市市区公交线路票价标准,依据成本监审结论,考虑公交公益属性、财政补贴等情况,明确对我市区际公交实行计程票制,具体票价政策:20公里以内(含)基础票价2元,20公里以上每10公里(含)为一个加价区间,每一加价区间加价1元。调整后最高票价高于现行最高票价的,维持现行最高票价不变。
为确保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及区际公交票制票价改革的顺利实施,我市出台了《济南市公交客运运营企业服务质量标准》《济南市公交客运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并对相关运营企业开展服务质量考核工作,服务考核的结果将与补贴资金挂钩。组织运营企业做好线路里程及票价测算工作,要求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主动公示区际公交线路票价梯形表,更新站牌设施、刷卡收费系统等服务设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我市推行乘车消费一卡通,以“泉城通”卡为依托,实现区际公交、城市公交、轨道交通乘车刷卡“一卡通”,并可实现与全国300多个地级城市公交、轨道乘车的互联互通。
此外,我市还加强应急管理,组织相关运营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做好运力储备,密切关注客流发展动态,及时做好客流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的客流聚集情况。
济南市积极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要求,对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一律享受免费乘坐区际公交的政策优待。
同时,为了方便城乡居民出行,降低乘客办卡成本,市交通运输局已要求各相关公交企业进行收费系统的优化升级,从而实现在济南公交办理的老年免费卡、爱心卡、拥军卡等特殊群体卡证可以在区际公交线路通用。即使出现个别车辆无法刷卡的现象,特殊群体也可凭借相应的有效证件免费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