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济南市“一盔一带”工作开展情况和贯彻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工作以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据统计,全市挂牌电动自行车已达300余万辆。我市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积极践行“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工作向纵深发展,6月30日,我市印发了《济南市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条块结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确定任务分工,突出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行业管理责任,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将头盔佩戴率纳入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范畴,迅速推进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各区县主动作为,相继召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工作会议,下发文件,安排部署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工作。市直部门也积极行动,设置宣传展板并发放倡议书等。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一盔一带守望成长”平安呵护行动工作方案》,启用“安安”“泉泉”卡通形象,组织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3选1宣传劝导活动,发放安全头盔13万余个。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针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存在的违法行为,我市将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加大城市主次干道、城市重点路口的警力投放,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非法加装棚架装置、占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依托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系统,组织开展视频会战,集中对上述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攻坚,逐一落实“召回式”处罚模式,坚决打消侥幸心理,规范引导文明出行。
此外,针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我市将加大现场教育力度。对于不佩戴头盔驾乘电动车的一律采集驾乘人员信息,固定证据材料,第一时间传递到市文明办,由市文明办甄别确定所在单位,全市范围内组织通报,压实单位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