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莱芜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关于绿色矿山建设决策部署,以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优化矿山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加大矿山生态保护力度、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矿山地质环境为重点,积极开展全区绿色矿山建设,推动全区矿山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这是我们莱新铁矿去年历时3个月建设完成的精矿密闭大棚,配有3个洗车机、两台雾炮机,大棚自建成使用以来,我们严格封闭储存管理,同时对厂区的运输道路及车辆进行清洗和降尘,大大减少了污染物排放。”近日,莱芜区自然资源局矿管科的工作人员来到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检查公司新建精粉仓密闭大棚的使用情况时,公司环保科科长柳泰宏在现场高兴地说。
新建成的密闭大棚彻底解决了矿物露天存放的问题,也使得企业的整体环保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莱新铁矿还充分做到了废石、尾矿的再利用,充填车间正将尾砂源源不断打入地下采空区,既提高了回采率又保证了安全生产。对此,莱新铁矿充填车间党支部书记高志龙深有感触:“我们矿石采出来以后,经过选矿环节,尾矿通过地面管路,全部打到采空区,达到没有废弃物排放,确保采矿安全。”
据了解,自2019年开始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以来,莱新铁矿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绿色矿山工作小组,以矿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企业管理、企地和谐等方面作为建设重点,在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下,经过1年多的努力,累计投入1000多万元,于2020年6月份完成了建设任务,经过核查,莱新铁矿被评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
与莱新铁矿不同,谷家台铁矿则着力建设水资源再利用系统。在谷家台铁矿选矿厂污水处理池,一旁是黑黑的选矿废水,而另一旁则是处理后清澈的可再利用水,实现了废水循环再利用。
“这里是我们选矿厂整个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可达每小时800立方米左右,选矿厂的废水进入32米浓缩池加入一些絮凝剂处理之后,所有的废水就可进行回水再利用,效果非常好”,莱芜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厂长郭吉才说。
处理后的废水,不仅可以用于生产,还可以植树种草养鱼,矿区内可以实时实现空气和水质检测上传,实现经济和生态效益双丰收。郭吉才算了一笔经济账,“净化好的水进行循环再用,每天节约新水约1.9万多立方米,产生很好的效益。”
不仅如此,谷家台铁矿还着力建设井下网络基站,在这里实现了井下重点区域的无线网络覆盖,通过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实现语音、视频的实时通讯,能及时汇报作业进度,接收管理人员的作业指令。“我们为每个井下人员配备人员定位卡,在井下主要硐室,安装了无线数据接收器,实现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全覆盖,这样我们就可以随时了解到,井下有多少作业人员,每个人所在的具体位置,可以做到实时监控,这样就可以为我们职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莱芜矿业有限公司谷家台铁矿党支部书记张勇说。
莱芜区是省内重要矿产地,矿产资源丰富,矿业开发强度高,历史上,区内持证矿山高峰时曾达到80余家。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市场对水泥、石材等各种建筑材料需求量大增,区内建材矿山数量迅速增多,多年的粗放式开采严重破坏了地质地貌景观,自然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实现矿业绿色健康发展。为改变这一现状,近年来,区自然资源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绿色矿山建设和日常监管三大重点,部署开展了系列行动,全区矿业开发管理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地质环境不断向好发展。
综合整治加力度。制定《露天开采砂石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规范提升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思路,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爆破作业、交通运输、林业保护、税费缴纳等8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联合应急、水利、交通等部门对矿山整治情况开展验收,对主动退出和验收未通过的矿山企业,责令其限期开展恢复治理工作。通过整治行动,成功将现有持证露天矿山压缩至2家,矿山开发利用逐步实现规范化、集约化、可持续化,矿业发展格局进一步得到优化。
绿色建设再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绿色矿山部署决策,积极与企业对接,帮企业算好“经济账、生态账”,鼓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推进过程中,一方面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行业标准开展建设,进一步补齐短板、扩大优势,将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保护的措施贯穿于资源开发全过程;另一方面,鼓励企业深挖现有矿山潜力,具备条件的进一步调整生产规模,充分释放产能,着力构建规模适宜、绿色发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集约高效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经过多方努力,实现现有国家级绿色矿山3家,省级绿色矿山4家,其他具备建设条件的矿山也都通过了市级第三方评估,完成了绿色矿山建设。
日常监管不放松。聘任15名专业覆盖面广、专业知识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专业人员作为矿山督察员,制定印发督察工作任务,重点督察是否超层越界开采、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三率”情况、储量动态监管、地质环境的保护与修复治理、露天扬尘污染防控等,定期印发督察通报,保证督察效果。通过督察员督察、科技管矿、信息公示、储量年报等方式开展动态检查,督促矿山认真落实相关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增强采矿权人依法办矿、依法治矿、依法管矿的自觉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一方面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继续建设,补齐短板、扩大优势,将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保护的措施贯穿于资源开发全过程;另一方面,鼓励企业深挖现有矿山潜力,充分释放产能,着力构建规模适宜、绿色发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集约高效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莱芜区自然资源局矿管科科长杨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