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法治督察对法治莱芜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根据《莱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莱芜区委依法治区办聚焦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全区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察。
精心谋划,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区长和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组成的督察工作组。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召开法治督察工作筹备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做好督察准备工作。
分类指导,提升督察实效。根据镇街和区直部门单位各自承担的法治建设职责,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督察方案,确定不同的督察重点和督察方式,采取不同的督察措施。对镇街,主要到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现场了解实情;对区直部门单位,重点采取听取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查阅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全面掌握各级各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真督实察,坚持问题导向。自11月下旬开始,督察组到镇街进行法治督察考核,通过实地检查、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督察法治乡村“十个一”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七五”普法工作情况。11月26日,区政府督察组到鹏泉街道、口镇街道和凤城街道进行法治督察,先后到鹏泉街道孔家庄村、口镇街道申陈村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自12月上旬开始,督察组对各区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察。督察组现场查看行政执法案卷,指出存在问题。
总结提升,注重结果运用。形成法治建设报告。督察组通过督察,全面掌握各级各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创新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全区2020年度推动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向上级汇报。同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并督促其整改落实。纳入年底考核评价。督察组以各镇街、区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解释为基本标准,对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量化打分,作为2020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