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芜区委、区政府下发《莱芜区“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自8月1日起,在全区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创城集中攻坚行动。对照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全员发动、全民参与,坚持强基础、补短板、促提高、出亮点,做到不达标项目清零、盲区死角清零、群众不满意清零,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打响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新时代“莱芜战役”。
根据实施方案,活动共分三个阶段。其中,8月1日至4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创建任务、攻坚要求和测评标准,抓紧时间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分解责任,细化项目指标,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一线、到人头,统筹安排时间节点,力争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对标测评体系及督导、检查、测评中暴露出的不达标项目、失分项目,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摸清问题底数,边排查边整改,把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8月5日至22日为集中攻坚阶段。针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教育引导,严格依法管理,实施专项整治,强力推进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市场经营、社区整治等全面提升。充分发挥市民巡访团、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市民监督平台作用,深入发现问题、全面反映问题。莱芜区创城办每天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下发督办通知,通报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8月23日至31日为巩固成果阶段。各级各部门单位将在所有指标都达到测评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高各项指标质量,重点完善提高具有鲜明特色的工作亮点。各责任单位按照定人包岗责任制分工,在岗在位、尽职履职、全力以赴、冲刺目标,重点对易反复、易反弹的创建指标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做到从严管理、精益求精、万无一失。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到公园广场、社区小区、交通路口、公园景区等场所,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莱系列”志愿服务和文明引导活动,以实际行动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
根据安排,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月活动期间将开展三大集中攻坚行动。开展“脏乱差治理”攻坚行动,主要包括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治“脏”攻坚、公共秩序治“乱”攻坚和窗口服务治“差”攻坚。开展“五提升”攻坚行动,主要包括深入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攻坚、经营场所秩序提升攻坚、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攻坚、社区管理服务提升攻坚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攻坚。开展“两个全覆盖”攻坚行动,主要包括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全覆盖攻坚和动员发动全覆盖攻坚。
活动期间,莱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级各部门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各自职能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列出问题清单,实施销号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实行整改达标销号制度,确保有重点、有步骤、有进度、有目标,扎实推进,确保测评前各实地测评点位责任明晰、精准对标、全面达标。搭建广大市民群众评价创建、监督创建、参与创建的平台,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全面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担责”的原则,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窗口服务、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症下药、综合施策、立行立改、确保实效。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老旧小区、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公园广场、乡镇街道以及村庄等重点部位,加大整治力度,补齐工作短板,消除死角盲区。牢固树立“创建永远在路上”的理念,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城市品质。
为确保活动落地见效,莱芜区进一步强化考核督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继续实行创城工作督导检查、媒体监督、纪委问责“三位一体”推进制度,区创城办会同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问责追效。充分发挥市民巡访团、“12345创城热线”等平台督导作用,严格落实“12小时反馈、24小时整改”制度,推动问题快速发现、快速反馈、快速解决。继续实行区直部门和镇(街道)村居大排名、大通报制度,对不积极履责、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将采取批评、约谈、文明单位停牌摘牌、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