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1月,莱芜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总分排名在济南市第一单元里居第5位,秋冬季PM2.5指数同比改善12.2%……
区划调整以来,莱芜区按照环境质量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坚持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打好蓝天保卫战,让辖区百姓享受到更多绿色发展红利。
从四方面入手打好蓝天保卫战
围绕打好蓝天保卫战,莱芜区从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优化企业服务等四个方面入手,做好整治文章,先后指导推进两家公司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不仅如此,莱芜区还组织开展全区96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在设立的检查站点开展在用车路检执法工作,累计路检12次,圆满完成每月不低于1500辆的工作任务;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1097台,核发环保号码1083个。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减排清单,将313家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组织293家工业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编制工作。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6次,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切实起到了削峰降频作用。
统筹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生态环保工作千头万绪,必须抓住重点,做到两手发力、点面结合。为此,莱芜区积极统筹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在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的积极配合下,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案件167件,已销号158件;省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案件252件,已销号231件;剩余未销号案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整改。此外,生态环境部帮扶组帮扶检查、省厅执法局执法行动、市局双随机执法和帮扶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共交办问题52件,目前按标准要求已基本完成整改。2019年以来,对企业环保违法行为行政立案处罚案件87件,罚款437.8万元,移交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案件2起,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起,实施限制生产案件1起。
持续开展钢铁行业深度治理
为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莱芜区将持续开展钢铁行业深度治理,2020年将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整治成果,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巩固提升燃煤锅炉淘汰整治成果,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燃油锅炉提标改造,确保按期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突出抓好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对钢铁、建材、火电、铸造、炭素、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到2020年,全区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0%以上。
“在确保环保攻坚取得成效的同时,莱芜区将继续秉持‘出重拳 零容忍’的态度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集中行动,把环境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把环境风险防范压到最小,以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让空气更加清新,留住蓝天白云,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局长刘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