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17年12月以来,黄河流域水资源税试点省份超过7000户纳税人不再抽采地下水,关停自备井超1.25万余眼;2019年地下水漏斗区面积减小44.7平方公里,2020年超采区地下水计税取水量较改革前减少6.4%;税收调节作用发挥明显。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落实好各项绿色税收政策,巩固绿色税制改革成果,拓展绿色税收调节的范围和力度,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