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中国民航局发布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自6月8日起,所有未列入3月12日发布的第五期国际航班计划信息的外国航空公司,可在本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内,选择1个具备接收能力的口岸城市,每周运营1班国际客运航线航班。
已列入第五期国际航班计划的中外航空公司继续按照“五个一”原则执行自/至中国的国际客运航班,即:国内每家航空公司经营至任一国家的航线只能保留1条,每条航线每周运营班次不得超过1班;外国每家航空公司经营至我国的航线只能保留1条,每周运营班次不得超过1班。上述航线航班可在本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内调整境内外航点。随后民航局公布北京、常州、成都、大连、福州等具备国际客运航班接收能力的口岸城市名单。
自2020年6月8日起,民航局、外交部、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移民局等将共同建立专班机制,以入境航班落地后旅客核酸检测结果为依据,对航班实施熔断和奖励措施。奖励措施规定: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境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连续3周为零的,可在航线经营许可规定的航班量范围内增加每周1班,最多达到每周2班。熔断措施规定: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境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达到5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1周;达到10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4周。熔断的航班量不得调整用于其他航线。熔断期结束后,航空公司方可恢复每周1班航班计划。在风险可控并具备接收保障能力的前提下,可适度增加部分具备条件国家的航班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