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4日24时,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确诊病例1376例,其中重症病例29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6964例,累计死亡病例3329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1669例,现有疑似病例107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7例,其中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6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3例,全部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50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024例,其中境外输入244例。4月4日,现有本土重症病例降至300例以下,本土确诊病例降至700例以下,救治效果明显。
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医疗物资质量管理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情况。
为深化国际合作,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介绍,3月3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5类产品,必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
“我们将抓好落实,如医疗物资出口出现质量问题,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控出口质量,切实维护‘中国制造’的形象,更好发挥医疗物资对支持全球疫情防控的作用。”江帆说。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表示,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举措。从海关统计数据看,从3月1日到4月4日,全国共验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资价值102亿元,包括口罩约38.6亿只,价值77.2亿元;防护服3752万件,价值9.1亿元;红外测温仪241万件,价值3.3亿元;呼吸机1.6万台,价值3.1亿元;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284万盒,护目镜841万副。从贸易方式看,主要是一般贸易,约占83%,价值85.2亿元。
为保障疫情防控物资有序通关,海关总署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对于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出口医疗物资,严格凭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支持企业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相关证明;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坚决查处防疫商品侵权行为;对于出口伪报瞒报、夹藏夹带、以假充真、不合格冒充合格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严厉打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表示,市场监管总局特别注重对防疫产品认证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治重点主要有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认证活动不规范以及认证价格违法等行为。
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副司长张琪透露,截至3月底,开展针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应急注册检验、应急评价检验以及监督抽检等共计8069批次,总体质量状况符合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选派多名执法人员赴北京、天津、浙江、湖北、广东等14个重点省市,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进行督导检查。
江帆介绍,截至4月4日,已有54个国家(地区)以及3个国际组织和中国企业签署了医疗物资商业采购合同,另有74个国家和10个国际组织正与中国企业开展商业采购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