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5日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在本次标准修订中,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于2008版标准,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11个小类,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据介绍,目前,我国2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启动垃圾分类。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3.9%,其中上海、厦门、宁波、广州等14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70%。此外,全国30个城市已经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1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列入立法计划。各省、自治区均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江、福建、广东三省已出台地方法规,河北等13省地方法规进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