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幅长500厘米、宽26厘米的唐经卷轴缓缓展开,规整的小楷映入眼帘,文化的厚重跃然纸上——国家一级文物《金光明最胜王经坚牢地神品第十八》,曾被盗16年,几经辗转、数易其手,不久前被成功追回。
文物承载文明、传承文化,是不可再生的珍贵遗产。打击盗卖文物犯罪活动,是保护文物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福建漳州“11·23”系列盗捞海底沉船文物案、浙江杭州临安“3·24”系列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陕西咸阳“1·16”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古墓葬案……近年来,一件件重大文物案件成功侦破,鼓舞人心。特别是2017年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连续4年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累计侦破案件7900余起,抓获犯罪分子8600余名,追回大批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文物。向盗卖文物犯罪亮剑、为文明传承护航,有利于筑牢保护文物安全的防线。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文物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提升文物保护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不断完善“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研发的“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自上线后持续发挥作用。实践证明,着力强化法治保障、安全防护,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才能更好地从根源上减少并防范盗卖文物犯罪发生。
打击盗卖文物犯罪,要针对犯罪活动新特点,提升能力水平。当前,盗卖文物犯罪呈现出职业化、网络化、链条化趋势。从一些案件来看,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作案手段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平台邀约结伙作案,交流文物信息、购买作案工具、鉴定文物并进行非法交易,存在着“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黑色产业链。这给打击盗卖文物犯罪工作带来了新挑战,需要我们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大力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坚持打防并重,实现全链条打击。
打击盗卖文物犯罪,要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在“2004.12.13”四川省图书馆文物被盗案中,四川文物部门通过日常监测,发现了文物重现拍卖市场的线索,后经公安机关核查并与文物部门协作,将文物撤拍、暂扣,及时制止了文物再转手、再流失。实践表明,公安机关、文物主管部门、文保单位等,建立起信息通畅、反应迅速、处置快速的工作机制,对精确掌握文物动向、精准打击盗卖文物犯罪大有裨益。同时,还应注重发挥群防群治力量,鼓励群众在发现、举报和制止盗卖文物犯罪、提供破案线索等方面发挥作用,共筑保护文物的铜墙铁壁。
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需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拿出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让法律保障实起来,让打击文物犯罪高效起来,守住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我们就一定能提高文物保护水平,更好维护国家利益、群众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