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1日至6月13日,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对5个市直部门和4家市管国有企业开展常规巡察,对14家开发区(功能区)开展护航重点项目建设“提级+联合”巡察,对2家金融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巡察。近日,市委巡察机构分别召开巡察市管国有企业、开发区(功能区)集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发现的共性问题,对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安排部署;随后,分别向本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市级领导同志参加了分管领域巡察反馈会议。
本轮巡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聚焦“国之大者”,紧盯民生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营商环境等领域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政治体检,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巡察成果质量明显提升。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打折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有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两个责任”压得不紧不实;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整改、推动整改、自觉整改。要扛牢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对照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实事求是、坚决有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日常整改的全周期、闭环式监督督促,对发现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反馈强调,要统筹安排好集中整改、持续整改和长期整改任务,推进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全面整改、深层次问题深化整改,注重从制度机制、系统施治上推动解决行业性问题,以成果转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的实际行动,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局部改与整体改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为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