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争当业务标兵、作风标兵 创满意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 济组发[2012]16号

发布日期:201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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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推进大会精神,努力把部机关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最出色的部门,树立组工干部崇尚学习、创先争优、公道正派、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根据《关于加强部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要求,现就部机关开展“争当业务标兵、作风标兵,创满意机关”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道正派、忠诚老实”为要求,以解决业务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主线,大力开展“两争一创”活动,努力打造素质高、能力强、作风过硬的组工干部队伍,为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选标准

(一)业务标兵的评选标准

1、大局意识强。具有牢固的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

能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能从全局的角度思考和研究问题,谋划工作紧贴中心,思路、措施符合上级精神和工作实际,自觉把自身工作融入到部里的中心工作中。

2、业务素质高。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精通

组织工作的政策法规,熟悉掌握组织工作的有关制度、程序,是组工业务的“活字典”。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文字写作、语言表达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能力,是工作上的“多面手”。工作中能独挡一面,具有主持开展一方面工作并圆满完成任务的能力和素质。

3、工作业绩优。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中勇于担当,认真负责,满腔热情,积极作为;具有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工作坚持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任务完成又好又快;成绩突出,担负的工作受到上级表彰、领导的充分肯定。

4、创新能力强。思想解放,思维活跃,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理念,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创新的思路和措施;创新成果得到全面推广并取得实效,受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一致好评。

(二)作风标兵的评选标准

1、党性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带头保持纯洁性;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时时刻刻、事事处处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利益、维护部机关形象。

2、品行好。能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忠诚老实,正确对待个人、对待他人、对待组织;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不唯上、不欺下、只唯实,对上对下一视同仁;淡泊名利、甘为人梯,能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奉献在前,荣誉在后,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在基层干部群众和部机关中都有良好的口碑。

3、服务优。服务大局意识强,能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出色;能积极主动为党员、干部、人才服务,始终做到待人平等、热情、谦和、诚恳;能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奉民若亲,真心实意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4、作风正。具有求真务实的精神,想问题、干工

作能做到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摸实情、

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能坚持以事业为重,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埋头苦干,受到领导、同事和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5、自律严。自我要求严,能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严守工作机密,不跑风漏气;能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始终把清正廉洁做为立德之本,慎独自省,勤于自警;能自觉慎微、慎交,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模范表率作用突出。

三、考评办法

1、推荐申报。严格按照标准,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推报标兵候选人,并对推荐的候选人在部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无问题者,由所在处室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报部机关“两争一创”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对各处室上报的标兵候选人,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初步审核。

3、述职测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的标兵候选人,在部机关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4、考察评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由领导小组通过座谈交流、走访群众等形式对标兵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核材料,提交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标兵人选,并在部机关范围内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以部机关名义行文通报表彰。

标兵每年评选一次。对评选出的标兵,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

四、组织领导

部机关成立“两争一创”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两争一创”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处室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处室“两争一创”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注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处室要按照本方案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好“两争一创”活动,统筹安排好工作和学习,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确保部机关干部职工按时参加各类集体学习活动,努力做到两促进、两不误。要搞好思想发动,动员组工干部积极投入到“两争一创”活动中来,激发干部创先争优的热情,在部机关营造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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