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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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神秘吗?对很多人而言,答案可能都会是肯定的。这是因为组织工作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而现在,组织工作的“神秘面纱”正在被逐渐揭开,公开透明正在成为组织工作的关键词之一。
选人用人,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坚持公开透明,让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既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围绕为了实现组织工作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要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济南市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阳光组织作为主攻方向,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了群众对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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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半年,组织三次干部公选
时间回到4月7日。这一天,市委组织部发布了《2011年济南市公开选拔市直机关(单位)副处长工作公告》,公选市直机关(单位)副处长30名,其中机关20名,事业单位10名。4月16日,179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年轻干部进行了笔试答题。4月18日,笔试成绩公布,共有75人进入面试。
面试中,在21名外地考官面前,进入面试范围的75名考生进行了现场答题,考察结果当场公布。综合之前的笔试成绩,有36名80后的“准副处长”进入考察任用名单。经考察,最终确定30名人选。
6月1日,市委组织部发布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公告,有关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共有377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7月10日,公开选拔部分副局级领导干部笔试、面试和考察工作结束。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6人任副局级领导干部。
6月30日,市委组织部再次发布公告,开展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这次公开选拔共安排76个职位,分布在10个县(市)区。这是济南市第二次组织县(市)区联合公选干部,也是首次按照《济南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进行的公选。
不到半年时间,市委组织部就针对不同范围组织开展了三次公开选拔,这在原来是少有的。
“我们在不断推进公开选拔干部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探索扩大公开选拔工作的适用范围,这种公开选拔也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而且,县(市)区联合公选也逐步实现常态化。”
同时,市委组织部还对公开选拔的各环节进行全过程公开。在笔试、面试以及领导能力测试等程序中,都聘请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记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真正实现了“阳光公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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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消除干部工作神秘感
这种让公开选拔干部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的“阳光公选”意义何在?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
回到本文开始时提到的“组织工作的神秘感”,其实,这个“神秘感”在很多时候是出现在干部选拔过程中。之所以大部分市民都对干部选拔、对组织工作感到“神秘”,正是因为他们对这项工作并不了解,也无从了解。
而“阳光公选”恰恰是让普通市民了解公开选拔干部程序、走近组织工作的一条渠道;也把组织工作的“神秘面纱”掀起来,主动让群众了解让群众满意,也让党放心。
多次进行公开选拔,只是加大公选干部力度的做法之一。近年来,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济南市在槐荫区进行了以“四推荐、五差额、三酝酿、一答辩、两票决”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公推竞职”工作试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围绕初始提名、推荐、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等环节探索完善了系列配套制度,并在全市进行了全面推广,实现了领导干部“公推竞职”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
在“公推竞职”中,县(市)区不仅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干部、群众代表全程参与,还把干部选拔的职位、资格条件、方法步骤和每一阶段的结果,都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媒体或张榜公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我们这么做,就是要让干部群众真正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真正明白要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消除了干部工作的神秘感,以及群众因为不知情而产生的误解。”
同时,市委组织部还制定下发了严肃“公推竞职”工作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等文件,建立了监督小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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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机制,推进重点环节公开
在全过程对社会公开的同时,要继续推进干部选任重点环节的公开,尤其是在干部提名、考察、任用等重点环节更是要引入公开机制,保证选人用人权利在群众的监督下全程阳光运行,这是市委组织部一直坚持的工作原则。采取“两公开四差额”的方式选拔县(市)区党政正职,这是这一原则的体现。
所谓“两公开四差额”,就是指公开空缺职位及职位要求,公开选任方法及选任程序,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的方法选拔任用干部。
这种干部选任方式,在选拔平阴县委书记、县长时被加以应用。组织部门首先发布公告;之后,市委全委(扩大)会议成员按1:2的比例分别署名推荐初始提名人选;然后,差额确定初始提名人选、差额推荐考察,市委对差额考察人选又进行了充分酝酿,确定了提交市委常委会表决的人选,并征求意见;最后,召开市委常委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研究确定了向省委呈报的平阴县委书记人选和县长人选。
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士介绍,采取公开推荐提名、差额选拔方式选配县(市)党政正职,当时在济南市尚属首次。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是其中的亮点之一,就是全程公开,及时公布选拔任用的相关信息,增加了干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这也扩大民主,尊重民意。扩大初始提名环节民主,变“少数人推荐提名”为“多数人推荐提名”。
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的方式,引入了竞争比较机制,反复分析比较,逐轮择优遴选,最终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促进了优秀干部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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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意见,将公开透明进行到底
在选人用人中做到公开透明,也只是组织部门做到向群众“敞开心扉”的举措之一。今年5月上旬,市委组织部出台的一份实施意见,把组织工作对外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要求以制度形式进行了规范,这也意味着要“将公开透明进行到底”。
在这份名为《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中,市委组织部明确提出,“增强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促使权力运行阳光操作,充分保障党员和人民群众对组织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根据济南市党务公开目录规定事项,市委组织部要求,对组织工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执行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市委组织部职能及机构设置等内容,都可以公开。
把信息向市民公开的目的是什么?不是应付了事,而是倾听他们建议和意见。更不能想着仅仅做到公开就万事大吉了。
市委组织部要求,公开期间,各责任处室负责筛选、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或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处理意见,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这样一种“有来有往”的公开,起到重要作用。
同时,市委组织部还畅通组织工作对外公开渠道,通过建立组织工作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立对外网站等形式,适时发布组织工作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