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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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者,正也”,这是《论语》中的一句话,也是孔子多次回答弟子们关于如何为政问题的答案。心正则公,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对于组织部门来说,公平、公正是其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只有在选人用人中做到公平、公正,端平这碗“水”,才能让老百姓打心眼里信服、满意。
近年来,济南市委组织部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扩大民主、公平、公正地评价干部、使用干部,让广大干部在公平条件下平等竞争,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出台机制,为公平公正选人“立规矩”
“在选人、用人中你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如果被问到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把“能否公平、公正”作为自己的答案。这也说明,在老百姓心中,公平、公正是衡量组织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尺”之一。
群众关注的问题就是工作方向。健全完善干部选拔公平竞争机制,才能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环境。
对此,济南市委组织部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公推竞职等工作中,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竞争规则和资格条件,建立完善公平竞争机制。
今年6月底,济南市委组织部正式公布了《济南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这是济南第一次制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工作办法。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今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适当渠道向社会发布公告,包括选拔职位及职位说明、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方式、时间安排等。这样,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群众一目了然。
为了避免因人设岗情况发生,试行办法特别规定,相应的公选机构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达不到竞争比例的,要相应核减计划。
7月,济南市委组织部又出台了《市管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办法》,严格限定了竞争上岗一般要经过的程序,包括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研究任用。
办法同时规定,竞争上岗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共同组织。市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派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的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这就进一步确保了竞争上岗的公平、公正。
“两推一述”,确保竞争正当、有序
去年下半年,济南市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等8个市直单位中,采取差额方式选拔了一批市管领导干部。自2008年9月试行以来,济南市已通过差额选拔的方式成功选任几十名市管干部。
尤其值得引人注意的是,为全面深入考察了解和分析比较提名人选的素质、能力及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市委组织部对市公安局等部分单位,还采取了“两推一述”的差额选拔方式。
什么是“两推一述”呢?简单来说,就是在差额选拔过程中,要进行差额会议投票推荐、差额谈话推荐;然后,要组织初步人选进行“竞岗述职”。在竞岗述职会上,竞岗述职人选要在规定时间内就个人基本情况、任职经历和任职打算等进行即席述职演讲。
相关人士认为,安排提名人选公开亮相并进行竞岗述职,不仅搭建了干部自我展示的平台,增强了干部的竞争意识,还增强了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有利于推荐人进一步了解被推荐人的情况,使民主推荐能在知情的基础上进行,减少了盲目性和随意性;有利于形成公开有序的正当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拉票等非组织行为。
专项考察,选人用人注重“以德为先”
近年来,济南市在建立健全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创新干部德的考察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效果。2010年4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德考察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量化考核内容,采取多种考察方式,形成了以综合考察为主,专项考察和经常性考察为辅的领导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四德”考察机制。
今年6月底制定出台的《济南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不仅将业绩评价、领导能力测试引入选人用人之中,最大的亮点是将“注重以德为先选干部”以文件的形式规定下来。“没有才的领导干部要误事,但没有德的领导干部会坏事。”把“德的认可度评价”纳入公选干部考察程序,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士对此这样评价,“实施‘德’的专项考察,就是为了在公选干部中进一步突出‘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
根据试行办法规定,“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进行群众信任度评价和德的认可度评价”,采用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客观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在深入考察了解的基础上撰写考察材料。
“德的认可度评价”十分具体、细化,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大类。其中,政治品德包括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性、坚定性,宗旨观念、服务意识,大局观念、民主作风等。职业道德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社会公德包括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家庭美德则包括家庭邻里关系、生活作风、配偶子女管理等。
评价以100分为满分,如果考察对象“德的认可度评价”低于80分,将接受延伸考察。经考察发现影响任用问题,将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
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士对此表示,“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就是要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选得上,作风实的出得来。”
同时,市委组织部还把干部经常性考察、重大项目跟踪考察、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干部实绩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逐步健全完善干部评价机制,增强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针对性。
人岗相适,确保选中干部人尽其才
在关注选人用人过程中能否做到公平、公正的同时,选上来的干部能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也是很多人想向组织部门提出的问题。如何能保证选拔任用的干部与新的岗位相适应呢?
根据新出台的《济南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公选干部考试要作出重大调整,更侧重考察能力。今后,笔试要分为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前者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领导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后者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特别是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也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今后,光靠背书本就能考得好是不可能的了,还要能解决实际问题。”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士表示。
今后,公选考试中还要加入业绩评价、领导能力测试等部分。业绩评价包括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两个要素。工作能力主要考察应试者在完成工作中所表现出的学习研究、总揽全局、组织协调、创新、决策等能力和水平;工作业绩主要考察应试者承担工作完成情况、个人受表彰情况、单位受表彰情况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领导能力测试,则要采取计算机化自适应测试形式,以领导工作情景案例为测试内容,应试者在计算机上直接对每个案例中不同解决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等级评定。
笔试成绩、业绩评价得分、面试成绩、领导能力测试成绩将按照4:1:4:1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我们运用领导能力测试、工作业绩评价、实绩分析等方式,对干部的综合素质、个性特点进行全面分析,重点分析他们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把合适的干部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士这样解释。
除了在选人这个源头把住“先天”关口之外,市委组织部还针对干部成长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后天”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确保选拔的人才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