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规矩”为先“方圆”可得

——— 济南市推动制度创新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

发布日期:20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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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茫茫人海中,每个人的才干德能不尽相同。究竟谁才有资格走上领导干部岗位为百姓谋利益、为社会谋发展?
来来往往中,领导干部行走在不同的岗位间,或提拔或留任,究竟谁才有资格走上更重要的岗位,登上更广阔的舞台?
这是每个市民心中的疑问,也是需要组织部门正面解答的疑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以选拔任用优秀干部为己任的组织工作更是离不开科学严谨的“规矩”。科学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是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济南市着眼于确保干部工作科学民主的有效实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完善,做到既依法周全,又运行简便,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在不断深入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他们用越来越完备的制度和严格的程序回答着老百姓的每个疑问。
创新推荐提名方式选拔有德有才之人
我们选择了他,他能不辜负我们的期待吗?正是这最简单的疑问成为济南组织部门把好领导干部选拔推荐提名关的核心动力。
一个人要成为领导干部或者走上更重要的领导岗位必须先过推荐提名关。近年来,组织部门探索转变推荐提名方式,让更科学的制度筛选出更优秀的人才,变“少数人推荐提名”为“多数人推荐提名”。组织部门坚持“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进一步扩大推荐提名环节的民主。单位内部尽量扩大群众参与推荐提名的范围。单位外部积极吸纳与拟任职务关联度高、知情度深、代表性强的“两代表一委员”或基层对口单位负责人、服务对象等有关人员参与推荐提名。同时,对重要职位领导干部人选在全市或全县(市)区进行公开推荐提名。把筛选的纱网变细变密是推荐提名工作的一大改变,以往的“一轮推荐提名”成了今天的“多轮推荐提名”。组织部门探索实行了“二次会议推荐”、两轮“择优推荐”、“多轮遴推”制度等,让真正有德有才的人脱颖而出。变“等额推荐提名”为“差额推荐提名”,对一些重要岗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具有多名合适人选的岗位干部选拔时,采取差额选拔方式进行。为更形象直观地了解被推荐人选的情况,差额推荐前一般设置一个交流互动的环节,让被推荐人选充分展示自己,让推荐者通过综合分析比较以推荐出最佳人选。2008年以来,采取差额推荐提名的方式选任了38名市管干部。
2010年的夏天,社会各界的目光都聚集到平阴县——— 这里进行了济南市首次差额选拔县(市)区党政正职工作。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凤凰网等近20家国内知名网站多次予以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选好配强“一把手”,我市决定通过“两公开四差额”选拔任用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党政正职。科学严谨的选拔制度对提出动议、发布公告、差额初始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研究表决、任前公示、干部谈话、宣布任职、离任检查等环节工作做了详细规定。组织部门先后组织进行了发布公告、差额初始提名、确定初始提名人选、差额推荐、研究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差额考察、差额酝酿、书面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常委会等额表决、任职、离任检查等环节的工作。商河县委书记和县长、市中区区长等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也先后通过差额选拔产生。如此公开透明、科学有效、竞争有序的选拔任用制度将济南组织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改进干部考察方式了解最真实的他们
你的为人如何,能力怎么样,不仅由组织部门说了算,周围同事、群众的评价更有说服力。
有德有才的领导干部会一心一意为群众,无德无才的领导干部对群众来说不啻于灾难。如何才能考察出干部的真实德与才?济南组织部门不断研究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方法,用科学的方法与程序把干部考察准、考察实。组织部门建立实行了干部推荐考察信息预告和考察对象公示制度。在考察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不仅听取领导干部的意见,还注意听取基层群众、服务对象以及“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不仅考察干部工作情况,还注意了解其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对考察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凡是线索比较具体,或者反映问题性质可能影响任职的,都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任用。2007年以来,有5名考察对象,因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取消了拟提名人选或任职资格。组织部门还出台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考察组要对考察内容、考察程序、考察材料负责,对隐瞒、歪曲、篡改考察情况,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凡本地本单位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一个人行走在社会上,首先要讲究一个德字。领导干部拥有一定权力,一举一动都会给百姓的生活带来影响。选准用好干部,前提是准确评价干部的德,难点也在于考实考准干部的德。近年来,济南市在建立健全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创新干部德的考察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10年4月,形成了以综合考察为主,专项考察和经常性考察为辅的领导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四德”考察机制。组织部门对“四德”逐一细化,各自形成3项12字的标准要求,将“四德”分解为便于群众评价的条目。比如,将“政治品德”分解为“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性和坚定性”、“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作风”等4个子项目。这些子项目分别设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4个等次,方便干部群众逐项对照填写。结合年度考核、提拔任职考察,组织部门采取了“述、评、谈、访、函”五步模式考察干部“四德”。通过个人述德、民主测评、谈话考察、走访调查、函询有关部门意见,一名领导干部的真实表现就跃然于纸上。目前,在年度考核和提拔任用考察工作中,全市普遍进行了“四德”专项考察。2010年以来,有1名考察对象因涉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问题未被提拔任用,1名干部因道德品行和其他问题被降职处理。
决策环节更加民主干部任用更加科学
从推荐提名到深入考察,一名领导干部的真实表现已经呈现在大家面前。选谁不选谁,用谁不用谁,绝非某位领导一个人能够决定。
任用决策环节意味着赋予领导干部更大的责任。济南市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酝酿制度,实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度,规范市委全委会票决操作流程,确保任用决策环节体现多数人的意志,是民主的集中反映。为此,济南市探索建立了酝酿讨论干部相关制度。组织部门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在讨论(决定)干部前,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预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信息,听取班子成员意见。我市研究干部任免问题时,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由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集体酝酿,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廉政意见后,再提交市委讨论决定。对所讨论的干部任免事项,所有与会人员都要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定。坚持做到“三个不决策”,即考察对象有人民来信反映问题尚未核实的暂不决策;未在规定范围内酝酿或未经充分讨论的暂不决策;争议较大形不成统一意见的暂不决策。全面推行了任用干部票决制度:2008年8月制定出台了县(市)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县(市)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全部实行了票决制;2010年5月市委也实行了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今年7月份,票决制已经延伸到市直部门。2007年以来,共有52名市管正职干部人选征求了全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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