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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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中办发〔2010〕18号,以下简称《改革纲要》)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0〕31号),加快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步伐,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革纲要》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改革纲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改革纲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分析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文件,标志着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方面迈出了新步伐,这对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效果,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当前,济南省会现代化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城市建设跨越提升、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全面突破的关键时期,“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各项任务极其繁重,既面临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深入发展的重大机遇,也面临着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迫切需要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近年来,我市着眼于培养“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干部队伍,按照“专题化、短期化、小班化”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干部领导力提升和思维创新的培训,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 我市干部教育培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干部学习内生动力不足、学风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3.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改革纲要》的重要意义。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教育是人才资源能力建设的基础,学习和实践是提高人的能力的基本途径”。要牢固树立和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继续实施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的素质工程,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正确理解把握《改革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保证各项目标要求落到实处

4.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富有济南特色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为目标,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为取向,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全方位拓展干部的战略视野和战略思维,提高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能力,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5.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领导能力和思维方式的需要,审视、谋划、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做到“按需培训,因材施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遵循干部成长规律,突出干部主体地位,把握需求导向,激发内生动力,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干部成长服务。

——坚持深化改革、保证效果。改革培训模式,创新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释放培训动力,增强培训效果,将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进和评价改革的基本要求,贯穿于改革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相统一。引入竞争择优机制,以竞争盘活资源,以择优提升质量,激发培训机构办学活力。

——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认真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中学用脱节、学风不正、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突出抓好干部的学习能力和理论素养,把培训成效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集成创新,抓好示范引导,提升质量水平,强化带动作用,形成推动培训机构联系实际办学、教师联系实际教学、学员联系实际真学的机制。

——坚持统筹兼顾、稳妥推进。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兼顾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干部的特点和差异,统筹推进改革;紧密联系实际,抓住薄弱环节,找准关键问题,实现重点突破;把握好改革的时机、重点、力度和节奏,注重试点先行,确保改革稳妥有序。

6.目标要求

到2020年,健全完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求相符合,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济南特色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构建以党校、行政学院为主阵地,高校院校、网络培训为辅助,境外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共同参与,一主多辅、优势互补,开放竞争、充满活力的办学体制和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保障有力、效能显著管理体制。

——建立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与时俱进、学以致用,改革创新、保证质量,统筹兼顾、全员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

——形成以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围绕增强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采取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观摩式教学、现场式教学等现代培训模式。

——健全以培训方案、培训实施、培训保障、培训效果为主的培训质量综合考核评估机制和以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效果为主的培训课程评估机制。

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探索干部教育培训新路子

7.深化市、县(市)区两级党校(行政院校)办学体制改革。着眼于发挥集约优势、提升办学水平,积极探索和稳步推进市、县(市)区两级党校(行政院校)办学体制改革。整合市属区级党校(行政院校)培训资源,探索实行资源共享,也可由市委党校(行政院校)统筹其教学计划、课程设计、学术研究,探索分校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以县(市)委党校(行政院校)为依托,对辖区内干部教育培训资源进行整合,组建面向基层干部的综合性教育培训机构,为广大基层干部提供更好的培训资源。

8.优化整合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少而精、突出特色的原则,大力推进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整合。将其职能和可用资源并入上级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或同级党校(行政院校)。对以培训干校、培训中心为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的宾馆、度假村取消其办学资格。

9.构建更加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党校、行政学院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突出培训特色,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实效。同时,吸引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广泛参与,建成更加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对重点培训项目采取委托、外包、招投标等方式,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加强市场化运作培训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培训机构公平参与、规范运作、能进能出。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和教育培训信息库。拓宽干部培训国际合作交流渠道,加大境外培训工作力度。

10.依托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学习。依托山东干部学习网,进一步整合市内优质网络培训资源,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打造开放、兼容、共享、高效的网络培训平台。到2012年,覆盖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加强网络培训的配套制度建设,抓好“供、选、学、管”等关键环节,逐步建立与省级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相对接的市级干部教育培训网络机构。

四、突出重点,抓住难点,着力提升“三支队伍”的整体素质

11.抓好重点干部、高端人才的培训。突出重点干部和高端人才的培训,着重抓好“四个一批”培训项目,即:重点培养一批能够驾驭全局、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一批具有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三宽”素质的后备干部,一批熟悉国际规则、具有战略眼光、善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一批善于推动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要通过抓好重点班次、示范班次、出国(境)培训班次,优先培训重点干部、高端人才。

12.加强基层干部培训。采取脱产培训、在职自学、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等措施,加大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培养贯彻执行能力强、能够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基层干部队伍。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名师送教”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市送县(市)区、县(市)区送乡镇(街办)、农村(社区)”的可持续送教格局,逐步实现高层次培训对基层的全覆盖。

五、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13.科学设计培训计划。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能力模型,制定分类培训大纲,明确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岗位培训等的目标、内容和方式等,进一步完善培训计划协调会商机制和培训需求反馈机制,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14.创新培训内容。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和学员需求,不断调整充实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内容。在理论教育方面,着眼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在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的同时,着重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及时将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战略思想、重要决策部署纳入培训内容;在知识教育方面,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知识素养和实践能力,重点抓好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所需知识的教育培训;在党性教育方面,着眼于提高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重点开展忠于党和人民、尽职尽责工作、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拒腐防变的教育。要加强培训学科、课程与教材体系建设,打造品牌项目,实施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工程。

15.改进培训方式。遵循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律和特点,坚持“以专题研究为主、以短期培训为主、以小班教学为主”的原则,调整班次设置,逐步做到分类别分专题培训。丰富和完善培训形式,倡导异地培训、挂职培训、分段式培训,探索后备干部个性化定制培训制度。丰富专题研讨、专家讲座、现场教学、在线学习等教学形式,在进一步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加大研究式教学力度,增加案例式教学比重,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情景模拟式等教学方法,加强对理论素养、能力提升、党性修养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维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现场教学,依托各部门优势资源,培育和打造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现场教学基地,为加强干部能力培养和党性锻炼提供直观、生动的课堂。

16.建立点名调训制度。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提高调训计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对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实行“点名调训”或“点岗调训”,避免多头调训、重复培训、多年不训。实行学习备案制度,市管领导干部参加行业或部门组织的脱产、在职等各类培训,要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备案。鼓励支持干部积极参加在线学习和自主选学。

六、推进师资管理改革,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

17.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探索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优秀师资积极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专兼结合,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择优聘用专职教师;大力选聘优秀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知名专家学者和基层一线优秀干部、先模人物等担任兼职教师,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优胜劣汰、有进有出,逐步提高兼职教师比例。市级以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大兼职教师比例,师资构成逐步过渡到以兼职教师为主。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到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授课,其中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年授课不少于2次。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干部教育培训名师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资源共享。到2012年,市级入库师资不少于100人,每个县(市)区一般不少于20人。

18.强化师资队伍培养管理。实施培训者培训工程。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优秀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境内外知名高校和上级教育培训机构学习进修。通过挂职锻炼、实地调研、跟班学习等途径,切实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培训师、设计师和评估师队伍。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考核评价体系和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办法。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职业道德规范。推行教师竞争竞聘上岗,并将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不断激发教师投身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工作热情。

七、深化培训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内生动力

19.建立干部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制定评估办法和考核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要围绕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定期组织学员对培训项目、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学管理等进行评价。学员单位要围绕培训效果、成果转化及时反馈学员需求和满意度。评估结果要与奖惩激励挂钩。到2012年,在全市普遍推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20.完善干部学习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干部管理与干部培训的沟通协调机制,把培训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免前,应当审核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基本情况和考核结果,对提任前未达到培训时间要求的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长试用期。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1.加强宏观管理指导。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履行好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负责制定出台干部培训规划、具体实施意见、年度培训计划、重点班次培训方案。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工作指导。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权益保障、竞争择优、考核激励和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理论和政策研究。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

22.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严治校,勤俭办学。学员要加强党性锻炼,端正学习态度,严守校规校纪,严肃培训纪律,强化学风建设。教师要以德施教,严谨治学。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干部学习态度、参与程度、互动效果、学习成果作为评价学风的重要内容,把干部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对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3.加强管理者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充实加强工作力量。实施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培养工程,采取专项培训、理论研讨、业务考察和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熟悉干部教育规律、业务精通、视野开阔、敢于创新的高素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坚持完善培训管理和跟班制度。

24.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市、县(市)区两级机关要将干部日常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部门单位预算。要在政策和经费上,对基层和欠发达县(市)区的干部教育培训给予倾斜。积极拓宽经费投入渠道,逐步建立财政、社会、单位和个人相结合的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培训经费项目化管理办法,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5.落实领导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保证培训工作计划的完成。市委组织部履行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制度规范职能,负责市管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培训。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干部的理论学习班和基层党校建设,组织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培训。市委统战部负责规划和组织党外干部和新型经济组织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中层副职干部的培训。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国资委系统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落实培训经费政策。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要发挥干部培训主渠道作用。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6.强化分类指导。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能力模型,制定分类培训大纲。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培训机构的情况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对一些重大改革举措,可采取试点先行、局部突破、以点带面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

27.加强督导检查。市委组织部要对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具体意见和措施。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也要及时对辖区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改革纲要》和本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相应的改革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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