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省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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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1、企业家队伍建设是省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企业家是省会经济的领军人才,在“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认真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是坚持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省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任务;是激励创业、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位置,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改进方法、强化措施,把省会企业家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

 

2、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素质为重点,以服务发展为目的,以完善机制为保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善于驾驭现代企业,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3、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任务,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党组织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牵头抓总,整合资源,强化联系、培养、服务措施,凝聚各领域优秀企业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二是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提高企业家素质、推动管理创新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省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重点培养、引进、用好能够引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三是适应省会经济要求。强化省会意识和开放意识,提升境界,拓宽视野,打破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发挥省会优势,整合各方资源,为在省会城市创业发展的各领域企业家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四是树立改革创新精神。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研究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思维模式和习惯做法,遵循市场经济和企业家成长规律,创新企业家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方法、载体,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把支持干事创业、推动科学发展作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着力点,健全企业家服务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经营的隐性成本,使企业家全身心地投入生产经营和管理创新,在带领企业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健康成长。

 

4、企业家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通过几年努力,在全市形成尊重、爱护企业家,支持、激励创新创业的浓厚社会氛围;健全完善企业家队伍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投入机制;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家培养、选拔、激励、监督、服务机制;全市企业家成长环境日益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明显增加,结构更加合理,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引领省会经济发展、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著名企业家,数以百计勇于开拓创新、经营业绩突出的优秀企业家,数以千计经营管理水平高、职业素养好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数以万计富有事业追求和创造活力的创业人才,形成支撑省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企业家队伍。

 

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家健康成长

 

5、提高企业家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制度,对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研究制定优秀企业家享受相关政治待遇的意见。聘请优秀企业家组成省会经济企业家顾问团,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建言献策。适当增加企业家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名额。充分发挥企业家代表、委员的作用,围绕全市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更好地参政议政。优先推荐企业家参加“评先评优”活动,提高优秀企业家在劳动模范中的比例。积极稳妥地做好在企业家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将企业家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入党,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企业家队伍。

 

6、建立市管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为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优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关心爱护,通过定期选拔和评审,建立由市里直接联系服务的市管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提高政治经济待遇,强化联系服务措施,带动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优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管理和服务。各县(市)区、高新区也要从实际出发,建立重点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切实搞好联系、培养和服务。

 

7、健全市领导与各领域企业家的联系制度。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企业家制度,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同志联系重点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经常听取意见,推动企业发展。建立市委、市政府与优秀企业家“信息直通站”制度,保证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直通企业,企业家的愿望诉求直达市委、市政府。市直经济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高新区也要建立健全领导同志联系企业家制度,深化与主管行业或驻区企业家的联系服务。

 

8、改进企业家社会保障和医疗保健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在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同时,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技术骨干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社会保障水平。制定企业家享受医疗保健待遇的办法,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和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企业家、市管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享受医疗保健待遇。有关部门要安排医学保健专家为优秀企业家举办保健知识讲座、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每年组织优秀企业家进行健康疗养等活动。

 

9、健全完善企业家监督约束机制。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产权监督,形成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制衡机制。抓好厂务公开工作,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结合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经营者信用采集、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诚信制度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导企业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家队伍素质

 

10、实施济南市企业领军人才提升工程。着眼于加强企业家队伍能力建设,与著名高校或培训机构合作,紧密结合我市企业战略发展和管理创新的实际需要,面向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经营者,本着开放办学、分层培训、上下联动、分级组织、分批实施的原则,用三年时间普遍进行一轮高层次、国际化、重实效的系统培训。市里重点抓好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高新区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各行各业创业人才的培训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培训工作。

 

11、鼓励和引导企业大力开展自主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培训上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要求,引导企业加大培训投入,走人才兴企之路,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投资与收益相结合的培训投入机制。按照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总体部署,积极推动学习型企业建设,建立学习型企业示范基地,各级政府应在政策上予以支持或奖励。

 

12、积极为企业家学习交流提供服务。市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发挥省会城市科教、文化和区位优势,与上级部门、高校科研单位、决策咨询机构、财经领域主流媒体加强合作,设立企业家论坛,举办报告会,开展专题讲座、管理咨询,邀请高层领导、著名专家学者和成功企业家解读宏观经济政策、传授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组织我市企业家到先进地区和著名企业考察学习,帮助企业家开阔眼界、提升境界、增强素质,提高创新能力。通过开展联谊活动、举办企业家沙龙、研讨会等多种方式,为企业家交流、提高、合作、发展提供平台。引导企业家协会、商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为企业家提供更好的服务。

 

13、拓宽企业家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渠道。积极探索企业家培养的国际化合作途径,鼓励有关部门、企业、学校与国外教育机构合作培训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一批企业经营者到国外知名高校进修深造或到发达国家考察交流,培养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和创新理念,寻求国际化发展空间。通过强化对外学习交流,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掌握现代管理知识、熟悉国际惯例、善于整合全球资源的优秀企业家和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

 

五、完善市场体系,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14、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体系。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使用中的基础性作用,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和途径。中国济南企业管理人才市场要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在运用市场机制开发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方面发挥主渠道作用。同时,支持省会城市各类人才机构共同发展,形成功能健全、资源共享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体系。打破身份、行业、地域和所有制界限,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有序流动,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运用市场机制培育企业家队伍。

 

15、探索社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评价制度。发展社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开发适用不同类型人才的测评技术,逐步建立综合反映品德、知识、业绩等要素、突出创新创业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广泛收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建立以基本素质、业绩档案、诚信记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择、培养、使用提供基础条件。

 

16、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国有产权代表委任制和经营层聘任制,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结合起来,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完善市场招聘、竞争上岗、民主选举等多种选拔方式,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结构,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人才。特别优秀的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到退休年龄后经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任期。

 

17、完善企业经营者分配制度。把企业家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遵循市场规律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根据管理才能和经营业绩参与分配的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年薪制,探索期权期股等长效激励机制。支持出资人和企业依法采取各种有利于调动经营管理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分配激励措施,充分体现人力资本价值。

 

18、注重引进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充分利用我市各项人才优惠政策,加大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把“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以项目为纽带,采取项目聘用、技术合作、管理入股、管理咨询、兼职等柔性流动方式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国内外招聘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认真落实人才引进政策,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形成人才引进的集聚效应。疏通“三支队伍”之间人才流动渠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到企业建功立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组织选派到企业工作,在有关政策配套衔接前养老保险等渠道可保持不变。

 

19、加强对企业家后备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企业家后备人才制度,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尤其注重培养具有世界眼光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后备人才。市和各县(市)区、高新区都要建立企业家后备人才库,加强跟踪培养和服务,促其健康成长。坚持备用结合,对德才兼备的优秀后备人才要大胆使用,委以重任,在实践中培育和造就企业家。充分发挥各级共青团组织在联系、培养、服务青年企业家和青年创业人才方面的作用。

 

六、完善服务机制,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

 

20、强化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意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把经济建设为中心真正落实到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上,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解放思想、提升境界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定期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经济政策时认真听取企业家的意见。深入开展“企业评议政府”等活动,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改进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评价办法,考察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面向企业履行服务、审批、监管职能的部门(单位)时,要注意听取企业家等服务对象的意见,把服务企业的情况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21、为企业家干事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把依法行政和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提速提效,着力解决审批难、收费高、检查多、处罚重等问题,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政企、政资和政事分开,将依附行政审批职能收费的服务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审批中心作用,强化审批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功能。着眼于提高服务效率和降低企业成本,探索固定资产投资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和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等机制。对优秀企业家出境开展项目洽谈、技术合作等商务活动制定个性化服务措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推动企业加快开拓国际市场。研究建立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机制,当企业家和企业遭遇重大安全、舆论、知识产权等危机时依法予以协调帮助,避免引发严重的企业经营危机。

 

22、支持优秀企业家做强做大企业。根据我市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每年确定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势头好、企业家和经营团队优秀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在项目审批、园区建设、产业政策、引导资金、配套服务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予以重点支持,积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和产业集群。建立大企业服务直通车制度,根据我市的产业规划和企业的规模、效益、贡献等情况,由市有关部门定期审定列入“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市和县(市)区各职能部门要设立“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窗口,为大企业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在企业改革改制和资产重组中,引导优良资产、优质资源向优秀企业家和优势企业集聚。对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信等级高的重点企业,可以在一定领域实行免检制度,保证企业家集中精力搞好经营管理。

 

23、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者的扶持力度。按照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进一步完善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中小企业经营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建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引导资金的作用,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向优秀创业人才倾斜。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整合省会金融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推动管理创新好、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完善创业辅导培育机制,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更多创业者成为企业家。

 

24、搞好对外来投资者的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家到济南投资兴业,支持外来投资企业在济南做强做大。按照《济南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及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外来投资企业家授予“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对外来投资企业经营者在档案、户口以及家属随迁、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按照便利、快捷、高效的原则,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不断优化其工作、生活环境。

 

七、营造社会环境,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

 

25、加强对优秀企业家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弘扬企业家精神、培育创新创业文化、促进企业家成长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注重发现、培养企业家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和社会贡献,并积极向省级和中央媒体推荐优秀企业家典型。市属各新闻媒体要贴近经济生活,树立精品意识,开设宣传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发挥省会优势,整合省会资源,加强与国家级财经及企业家领域主流媒体合作,打造在省会经济生活中有重要影响、各领域企业家积极参与的品牌活动。

 

26、加大对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研究制定地方立法,更好地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和企业家成长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严肃查处纠正影响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和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违法活动。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办理涉企案件时,要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注意保护企业经营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信誉的负面影响。同时,教育引导广大企业经营者诚信守法,规范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27、积极培育创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推动创优的社会环境,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引导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创业。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理论研究,探索新时期企业家成长规律,注重总结提炼我市企业家队伍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实质,培育富有时代特色和泉城文化底蕴的济南企业家精神。

 

八、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28、健全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为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协调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由市企业家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发起成立泉城企业家联谊会,邀请省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参加,作为联系企业家的桥梁纽带和服务企业家的工作载体。通过上述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领域企业家广泛参与的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新格局。

 

29、加大企业家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企业家人才资源开发,市财政每年安排企业家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逐步加大企业家队伍建设投入。同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加大投资,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企业家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机制,为企业家队伍建设提供更好的保障条件。

 

30、认真落实企业家队伍建设各项任务措施。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要明确任务,分解责任,抓好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好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职责,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加快创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不断开创省会企业家队伍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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