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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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韩磊 实习生 侯月)
为进一步引导市民文明养犬,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增强城市文明程度,自5月24日开始,市公安局治安部门组织各分局治安大队以派出所辖区为单位,安排流动办证时间和地点,逐个派出所循环、反复开展犬只流动办证、年审工作。前期派出所民警采取向社区张贴通知、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告知辖区养犬市民,为养犬市民提供了实惠便捷的服务。
据了解,5月25日、26日,全市共办理新犬证313个,年审犬证1790个。历城、高新、鲍山分局暂未开展流动办证服务工作。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