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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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韩磊 实习生 侯月)5月17日上午,在工业南路与奥体中路路口,一辆正在直行的私家车与一辆变道行驶的私家车发生刮擦事故,此事故适合快处快赔,公估员到达事故现场拍了照片后,要求双方车主分别将自己的车辆停靠在路边接受处理。双方当事人不服从并起争执,致使道路造成拥堵。高新区交警大队民警到场后将双方车辆暂扣。
许多车主可能会疑问,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是应该首先保留现场吗?采取快处快赔的方式会不会影响到车损理赔工作?“采取快处快赔,有利于尽早撤除事故现场,恢复交通。而且,事故双方也节省了很多时间。”民警简单明了地阐述了快处快赔的意义。
另外,高新交警提醒,在济南市区机动车双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如果责任明显,只要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用手机对事故现场拍个照,双方互留下联系方式,再核实对方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就可以先撤离现场了。否则,交警部门可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广大车主不要争一时之气,加剧道路拥堵,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