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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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因为一笔价值数十亿元的贷款,常年合作的A银行与B企业起了纠纷,双方之间一度火药味颇浓,甚至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后来,他们找到济南市仲裁委,希望能消解争端。经过专业仲裁员不厌其烦地分析利弊,并劝说双方不要把矛盾升级,影响了多年合作,最终,A银行与B企业心服口服地握手言和,仲裁员给他们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一起争端迅速又不伤和气地解决了。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和法治文明的不断进步,仲裁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推动作用,对金融仲裁的专业化、高效化、规范化要求也迫在眉睫。正是适应这种市场需求,5月17日,济南金融仲裁院应时而生。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改变原先对金融纠纷案件单个、零散的处理方式,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系统的渠道,并且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而这一形式,更是被济南仲裁委主任王新民形象地称为“可以为金融仲裁案子提供立案、保全、执行等‘保姆式’的服务”。为什么要设立金融仲裁院?金融仲裁院处理金融纠纷优势何在?哪些纠纷可以提交金融仲裁院?带着读者的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采访。
金融仲裁院能够做什么
王新民告诉记者,近年来,在金融仲裁工作方面,济南仲裁委受理的金融纠纷案件无论案件量还是标的额,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实际处理的金融案件涉及各大银行、相关资产公司等众多金融机构,案件类型囊括存款、贷款纠纷、股票纠纷、金融租赁纠纷、保险纠纷等。“由于仲裁具有仲裁员专业、费用成本低、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方式灵活简便以及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的有效性等优势,因此,能够紧密结合金融争议的特点,公正、及时地处理金融纠纷案件,独立开展金融仲裁业务。”济南仲裁委相关人士介绍,经过逐步探索,他们建立起便捷高效的金融争议解决机制,为济南金融仲裁院的设立奠定了基础。
新成立的济南金融仲裁院可受理平等主体的金融机构之间或者金融机构与其他法人、组织、自然人之间在金融交易、金融服务等活动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而提出的仲裁申请。而金融仲裁作为一种新型而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显著的自主性、快捷性、灵活性、专业性、保密性,能以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解决金融纠纷。
“一站式”服务
立案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强制执行
山东政法学院院长、金融仲裁院院长李玉福表示,仲裁在解决金融争议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仲裁裁决与法院的终审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保全、执行是金融机构处理不良资产等金融争议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为此,济南仲裁委提出了“一站式”服务的理念,并成立了金融案件专办组。
为提高金融案件办案效率,金融仲裁院可依当事人的申请,提供从立案、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到强制执行的“一站式”服务。用高效的服务避免仲裁第三人制度的缺乏和财产保全强制执行职能的缺失。同时,金融仲裁员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培训,以实现金融、法律知识的互补。他们还会定期对金融仲裁员进行培训,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与金融机构、仲裁机构互相借鉴学习。
专家办案
优秀金融仲裁员设置专门仲裁室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专家办案”的积极效果,金融仲裁院对金融仲裁员提供优质的服务。金融仲裁院将着力组建高素质、通晓国际金融惯例,并熟悉电子银行业务、中间业务、投资银行等业务的仲裁员队伍,适应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对优秀金融仲裁员,还将设置专门的仲裁室,使其成为开展金融争议仲裁的社会品牌。
当一起金融争议案件审结后,有关人员要及时对相关商业银行或其他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对仲裁效果进行评价,以不断提高金融仲裁的服务质量。同时,对仲裁活动中所发现的商业银行产品、工作缺陷,将进行善意的法律风险提示。
金融仲裁
将成为解决金融纠纷的
理想方式
业内人士认为,仲裁方式具有一裁终局、非对抗性等解决金融纠纷的特点和优点,成立金融仲裁院这一形式,能够根据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变革,研究金融纠纷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及时满足金融纠纷越来越复杂的工作要求,将成为解决金融纠纷的一种理想方式。
(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陈艳)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