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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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苏军)
山东福胶集团原业务员马某贪污公款21万余元潜逃,而后化名定居在贵州省铜仁市。上网追逃后,贵州公安机关在“拉网”行动中,对查获的可疑人员,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网络上的照片比对,以此查获了在逃犯罪嫌疑人马某。这是平阴县检察院树立办案与追逃工作同步进展理念取得的有效成果。去年以来,平阴县检察院成功抓获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两人,涉及犯罪金额300余万元。
该院按照上网的要求,全面、准确地搜集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各方面的情况信息,尤其是尽量收集犯罪嫌疑人的照片。照片上网后,更容易识别犯罪嫌疑人,增强了对公安机关警力资源的利用率,更好地为追逃服务。工作中,平阴县检察院与公安、邮政、电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追逃合力,发现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与外地检察机关紧密联系,对知道大体潜逃地址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发协查函,提请对方联合查缉。对涉嫌贪污巨款潜逃至四川的犯罪嫌疑人郭某,该院通过商请当地检察、公安机关配合,最终将其抓获归案。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