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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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近日从历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历城辖区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下降。“2009年的时候一年审理50多件,去年只有十几件。”历城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王文燕介绍,今年1月份至今只审理了两起青少年犯罪案件。这一切成果的得来,与学校、家长的监管以及法院的相关宣传教育分不开。
前段时间发生在北京的“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案”,再次将青少年犯罪这一敏感话题推上风口浪尖。2月17日,李某伙同魏某等4人,使用暴力殴打、言语恐吓等手段,强行开车将受害人杨某带至北京市海淀区湖北大厦某房间,在违背受害人意愿的情况下,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随后,警方依法将涉案的5人刑事拘留。据了解,同李某一同被刑拘的5人中只有一人年满18岁,其余均是未成年人。
本该纯洁无邪的年纪,却与“轮奸”“暴力”等字眼扯上了关系,实在令人惋惜。近年来,青少年参与暴力犯罪的案件屡见报端,引起社会的重视。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恶劣的家庭环境、学习环境等都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随着现代社会离婚率的持续升高,单亲家庭越来越多,很多家长忙于事业、忙于应酬,难免忽视了对孩子的管教,一旦这些未成年孩子习惯了不思进取、好逸恶劳的生活,再加上青少年自制力、辨识力不强,聚集在一起相互效仿,后果不堪设想。此外,现在网络以及市面上很多影视作品和书刊中都包含淫秽色情、血腥暴力的内容,无形之中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教科书”,诱导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据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多发年龄段为16岁至18岁,大多数为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求学的社会闲散人员,犯罪方式以盗窃、寻衅滋事居多。法官告诉笔者,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正确引导与严格监管是关键。历城区人民法院近年来与辖区中小学建立了联系,一年多次进入校园进行宣传教育,建立法制教育基地。针对小学生,律师会向孩子们介绍自我保护的小常识,而针对年龄稍大些、容易误入歧途的中学、职专学生,工作人员会重点教育,通过观看视频影像、介绍往年的案件等方式引导学生们远离犯罪。其次,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以及学习环境也尤为必要。家长首先要以身作则,以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带动孩子努力求知的进取心,关心孩子的成长、困惑和心理变化。学校也要加强对每位学生的监管,对于容易误入歧途的孩子更要格外关注,及时遏止青春躁动的火苗,将青少年的精力引导到学习中去。总之,全社会应行动起来,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犯罪,使每一位青少年都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