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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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一年,全市民政系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推进大会的各项要求,以深化“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为总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扎实开展了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为全面开创省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做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济南市民政系统将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快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强化民政基础设施为重点,为我市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时间轴上,2012这一年济南市民政人留下了深刻的足迹—
数字见证民政服务民生
社会救助
城市低保:20659户、40070人;保障标准45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312元;年发放保障金1.7亿元。
农村低保:44449户、75978人;保障标准2300元/年;月人均补助水平141元;年发放保障金1.3亿元。“五保”供养:10312人,集中供养标准42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2600元/年;年发放保障金3876万元。
专项救助:医疗、临时、教育、取暖等各类专项救助,为22万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8622.4万元。
灾害救助:发放救灾款1070万元,救助灾民20610户。
社会福利
机构养老:资助58家民办养老机构582.37万元,市社会福利院供养“三无”老人280名;市精神病院收治“三无”精神病人及优抚精神病人207人,收治社会精神病人173人,为优抚精神病人巡诊120人次,优抚对象在院疗养113人。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3031人,投入经费854.5万元。
社会散居孤儿保障: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120元,增长87%。
集中供养孤儿保障: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410元,增长41%,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孤儿400名。
福利彩票销售:11.35亿元,增长12.27%;募集福彩公益金3.57亿元。
慈善事业:市慈善总会募集善款3184.5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6万人次。
社区建设
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由2011年每人每月2592元提高到2953元,增长13.93%。
贴心一键通:用户超过8000户,紧急救助429人次,为11万余人次提供各类日常生活服务。
社区服务设施:投入福彩公益金500万元,区街配套2700万元,新建、改扩建社区服务中心12处、社区服务站23处,新增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1.32万平方米;有392个社区达到社区十分钟生活服务圈要求,普及率达到82.53%。新增各类服务设施(老饭桌)等232处。
社区建设:新建社区居委会21个,7万余户、23万名居民纳入社区管理服务范围,消除了管理服务空白点。
社会事务
婚姻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登记62203对、124406人;离婚登记15224对、30448人;涉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107对、214人,补办婚姻登记证13595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59303件;节假日预约登记4000余对、8000多人,其中2012年12月12日一天办理2279对、4558人。
收养登记:113件。
殡葬管理:全年为40935人提供殡仪服务,为2147名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60余万元;清明节全市各主要祭扫单位共接待祭扫群众48万人、车辆7万余辆。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救助9662人次,其中救助未成年人309人次。
优抚安置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现了城乡一体发放,由2000-5000元提高到10420元,今后将随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而增长;为5855户义务兵家庭发放6437.98万元。
散葬烈士迁入烈士陵园:2832座。
农村优抚对象修房:维修住房570多间、建房69间。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人均增幅11.32%,其中残疾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提高15%。共惠及优抚对象42333名,发放1.0151亿元。
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金:比2011年每人平均提高600元。
全市农村优抚对象住院补助水平:政府补助比例达到40%-60%,比省规定高出25%。
退伍安置:接收安置军休干部512名,安置无军籍职工598名,接收转业士官和退役士兵3892名,接待过济部队军列36列,官兵8700余人次。
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发放2023万元,对1522名转业士官和退役士兵人实施免费培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557名,发放自谋职业金1833万元。
拥军优属
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实现了“七连冠”,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荣获“省双拥模范城(县)区”称号,首次实现满堂红。
协调安置41名随军家属,为1373名未就业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助;389名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到中考加分政策。
社会组织和地名管理
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成立登记290家、变更登记194家、注(撤)销登记129家、实施换届63家,年检社会组织2557家。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购买公益项目30个,投入专项资金100万元,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80.78%,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区划地名:命名地名95个,增设城区主干道路牌210块、更换180块,出版发行新版《济南市城区地名图》,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济南分卷》的编纂上报。
基础设施建设
济南军休大厦: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11亩,总投资1.5亿元,地上16层,地下3层,共32420平方米,成为全国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军休干部活动中心。
济南市精神病院(济南市优抚医院);新建五层病房楼正式启用,占地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5260平方米,容纳床位220张。中央财政投资1000万元,一期济南市福彩公益金投入500万元。
济南革命烈士陵园:投资1291余万元,新建占地3.3万平方米“文化休闲园”、占地7500平方米的高标准停车场及1处现代化公厕。
建议、提案、信访及市民服务热线
人大代表建议:受理13件,处置13件,办结率100%。
政协委员提案:受理21件,处置21件,办结率100%。
来信来访:受理480余人次,办结470件次,办结率98%,局领导参加接访、处理人民来信96件次。
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905件,处置905件,办结率100%。
时间轴上,2013这一年济南市民政人将共同谱写新的篇章—
保障改善民生 创新社会管理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政工作将以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突破口,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快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强化民政基础设施为重点,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我市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社会救助 公开透明 提高公信力
今年,市民政局将加快推进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在民生工作中的“兜底”作用。一方面全面推行村(居)阳光民生救助听证评估制度,严把“入口关”;确保“两保”标准实现自然增长,进一步完善救灾预警、灾害评估等机制,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另一方面稳步提升保障水平,把“五保”供养对象纳入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规划,建立“五保”供养对象信息管理系统,逐步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实现愿进全进;逐步扩大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和救助水平。加强管理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全面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审核主体责任和县级民政部门的审批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
社会福利 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今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将继续扩面增量;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进行资助;扩大“贴心一键通”为老服务覆盖面,把它建成老年人的远程电子保姆和没有围墙的敬老院;指导各县(市)区加快建设以收养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老年养护设施、托老所和日间照料中心;加快农村社区“老年关爱之家”建设,打造农村互助养老平台。不断提升孤儿保障水平。全面排查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确保孤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父母重度残疾或服刑等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纳入孤儿保障范围;探索将重度残疾儿童、患重病或罕见病儿童等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社会管理 探索管理体制创新
探索新型社区、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争取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适当在社区增加专业社工解决社区居委会人员不足、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问题;动员协调各方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狭小的难题;研究适度提高城市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方案;在积极完善“社区十分钟生活服务圈”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整合多方资源,建立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提升社区居委会服务水平。
按照“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转移职能。编制社会组织目录,明确具备资质条件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建立竞争择优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政府资助机制,重点支持满足城乡群众最迫切公共服务需求的社会组织以及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行业协会,扶持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公益项目。创新社会组织党建模式。探索在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中培养党建创新示范点,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将社会组织列入全市年度党员发展计划。
社会事务 提倡文明节俭绿色
今年,市民政局将巩固提升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清理工作,确保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完整准确;筹办好“百合之缘”公益集体婚礼;完成高新区婚姻登记处挂牌,独立开展婚姻登记工作。
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巩固“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成果,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联动,对流浪未成年人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推广应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救助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
规范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奠”,推广生态节地葬法,推进殡葬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
加强完善行政区划设置研究,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全面开展“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打造富有泉城特色的地名文化品牌。
优抚安置 完善保障服务体系
全市优抚工作要突出一条主线:完善以“生活、医疗、住房、精神抚慰和轮流疗养”五位一体新型优抚保障服务体系,全面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沿着这条主线做好六项工作。建立优抚对象家庭突发临时困难帮扶制度;进一步完善提升针对优抚对象住房建、修、购、租等形式的优先优惠和补助政策;协调卫生部门,力争农村优抚对象门诊一站式就医定点突破5000个,将参加新农合优抚对象最低住院政府补助额由40%提高到50%以上;积极打造多层级的休养基地,形成省、市、县、乡“四级”优抚对象休养保障网络;指导推进章丘、平阴烈士陵园建设工作,力争2-3家陵园达到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水平;不断拓宽优抚工作社会化路子,重点在优抚对象的取暖补贴方面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争取在优抚对象享受城市公共服务资源方面实现优惠面和优惠比例的突破。
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加大《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宣传力度;抓好城乡一体化培训。力争把退役士兵培训工作纳入社会就业培训的整体规划;进一步拓宽退役士兵安置和就业渠道,做好部队退休、无军籍职工的安置工作;进一步推动军休工作“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从传统服务向特色服务,从物质服务为主向精神慰藉并重的转变”。
双拥共建 着力互办实事
继续开展“真情送军营、服务到基层”活动,指导各部门行业、“两新”组织等就近与基层部队结成共建对子;集中搞好春节、“八一”两节的走访慰问部队活动。加大军地互办实事力度,进一步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身份的随军家属随迁随调,为未就业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助费,对困难军人及家庭进行救助,开展军民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动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军地共建,将军地共建的重心往基层下移,向基层部队倾斜。据悉,今年还将开展驻军为民做好事、邀请英模典型“四进”(进军营、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形象;开展文化、科技、法律、智力援助进军营活动。
基本设施 不断完善提升
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计划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主要由介护老人休养楼、候鸟式养老楼、办公楼等建筑单体组成。该项目在今年将加速建设。
济南市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中心。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其中5000平方米为仓储库房区。结合形势任务发展需求,在功能设计上力求实现物资储备、临时应急避难、应急救灾指挥三位一体,提高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益。
积极完成济南市救助管理站的搬迁工作。
(本报记者 兰萃 李雪梅 通讯员 李越千 赵志强 吴俊旭 吕可军 徐文杰)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