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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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是一个案件的被告,想在开庭前查阅原告提交的证据,为第二天的开庭作准备,但法官和书记员出差办案,要当天晚上才能回来。当事人担心不全面了解案情,会处于被动境地。 在其他书记员的指导下,这位当事人半信半疑地来到立案大厅试试运气。立案人员立即核对了他的身份,为其打印了识别码,指导他在电脑查询机上查阅了卷宗。男子仔细查阅了电子卷宗,原告提交的证据一目了然。这时,对提交什么证据反驳原告,及如何进行答辩做到了心中有数的当事人,表情舒缓地笑了,他对导诉员说:“真是太方便了,你们想得真周到。” 为当事人解决烦恼“立下大功”的,正是安装了槐荫法院设置的案件审判管理系统的电脑查询机。原先,当事人要了解案情进展,往往需要多次跑腿、多方沟通。今年10月,槐荫法院率先完善设立了案件审判管理系统,当事人通过一台查询机,就能查询案件从立案,到审判决,直至执行的全过程。 原告前来立案时,立案人员将为其随机打印十位数的识别码,并录入其二代身份证号码。原告如想查询其案件进展及查阅电子卷宗,可在设置在法院的查询机上输入识别码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和查阅。如果识别码丢失也不用担心,可以再次到立案大厅随机打印。如果被告想要查询,也可以凭身份证向立案人员申请识别码后进行查询。如当事人是法人,则需要输入识别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来查询。 案件进入立案阶段后,材料由立案人员负责扫描,审判决阶段的材料由各业务庭的书记员随时扫描。如果结案后,有当事人申请执行,执行阶段形成的材料就由执行庭的人员进行扫描。这样,就确保无论案件处于哪个阶段,法院内网上的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是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随时查阅电子卷宗里的公开部分。 槐荫法院立案庭庭长赵冬梅介绍,法院为此特别增设了扫描仪和触摸查询机,将其与法院管理系统联网。经过不断改进,查询系统已经逐渐成熟。目前,当事人随时可以通过查询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并查阅电子卷宗,由导诉员随时进行指导,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本报记者 刘晓群)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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