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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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刘吉凯 见习记者 张龙)随着实体经济特别是工业产业蓬勃壮大,商河县越来越多的农民、下岗职工进入了企业,摇身一变成为上班一族。但对于众多的劳动者来说,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往往不知所措。如今,商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依靠“苦口婆心、不厌其烦、仁至义尽、依法处理”十六字的实践和“温暖仲裁”的诠释,多元化、广覆盖、全过程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的推行,案前、庭前、庭中和庭后的调解力度的加大,真正成为劳动者的“维权之家”,全县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的有序可控。今年以来,该县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1件,结案41件,结案率达100%,调解结案28件,共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达276万元,案件仲裁无一件被法院诉讼结案所变更,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温暖仲裁”的打造中,仲裁员的审理态度更像是调解员,尽可能站在双方角度替对方着想,却又不失法律的公正。
正是这样一支掌握了“苦口婆心”、“不厌其烦”硬本领的队伍,使仲裁取得了实际效果。“随着学习培训的常态化,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仲裁员仅仅懂得业务知识是不够的,还要有耐心,在方式上更要循序渐进。简单粗暴的调解方式不可能带来好的效果。”已在调解岗位上工作多年的专职仲裁员张国庆对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调解工作也有了越来越深的体验。
在调解仲裁队伍建设中,商河县不断规范仲裁员管理,积极组织仲裁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并邀请基层调解组织代表参加庭审观摩,采取以开展庭审活动代训的形式,提高调解员的劳动争议预防处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在仲裁员的选择上,则突出代表的广泛性,将工会、用人单位、律师、主管部门等具有代表性的人员充实到仲裁队伍,充分听取各方面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目前全县12个乡镇(街道)均已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全部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达到22个,配备调解人员达70余人,形成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将仲裁触角深入基层,把矛盾争议解决在当地。
在商河,程序控制已然成为“温暖仲裁”建设中的新标杆。翻开商河县人社局2012年目标绩效考核手册,厚达55页的考核细则将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在内的各项工作细化到每个岗位甚至每个人、每一项步骤。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全局每年进行两次内部质量审核,同时结合定期过程运行质量分析机制和反馈程序,确保各项工作的程序控制不出丝毫差错。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中,商河县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为突破口,通过对每个岗位、每项工作科学策划和实施有效的“过程管理”,有效减少行政机关服务的“质量缺陷”。把“以顾客为关注焦点”、“过程控制”等先进理念以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和表单等载体进行文件化、条理化、系统化,做到审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仲裁裁决统一。并进一步完善仲裁庭合议、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会商和仲裁委员会委员例会制度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开庭程序,从而达到“程序公正,实体合法”的目标。
该县“温暖仲裁”的打造还体现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缓解劳资双方矛盾。坚持“快立、快办、快结、办好”的原则,采取案件分类处理、依法简化、科学设计办案程序,减少繁琐环节,提高办案效率。对涉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妥善处理。坚持调解关口前移,加大案外调解力度,对一些争议事项简单、明了、诉请标的少的案件采取暂不立案的办法,而是向申请人发放《案前调解意向书》,由办案人员主动邀请职工和用人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调解,向他们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以此缓解双方紧张关系,化解对立情绪,争取相互理解和谅解。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