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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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生 魏雪梅 通讯员李哲)近日,天桥警方抓获一个涉嫌盗窃门头房并销赃的犯罪团伙,该团伙的4名犯罪嫌疑人都有盗窃前科。
经审查,张某友、房某鹏、李某明、寇某峰对其结伙入室盗窃并销赃非法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供述,张某友、房某鹏、寇某峰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他们在劳动教养期间结识。自8月份以来,张某友、房某鹏在济南市区、济阳县、商河县等地,使用自制工具开门撬锁,入室盗窃路边门头房,盗窃电动车电瓶、香烟、手机、电脑、茶叶等大量物品,再用租赁来的商务车将盗窃物品运走。二人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实施入室盗窃作案十余起,涉案物品总价值达40余万元,其中在商河盗窃某门头房时,一次竟然盗窃了100余块电动车电瓶。盗窃得手后,张某友、房某鹏将赃物销赃给李某明、寇某峰。一块价值几百元的电动车电瓶按废品论斤销赃后仅卖几十元钱!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