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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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槐荫公证处通过对被继承人、继承人档案进行核实,对村、居民委员会,邻居或其他知情人进行走访、调查,共调查核实244次,发现当事人开具虚假证明材料10余件,及时防止了错证的发生。
近日,公证员邱红受理了一件继承权公证。被继承人辛某在济南留有一笔存款,其子女三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向公证员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等材料。证明材料中称被继承人辛某与其夫马某是原配夫妻,二人共有三个子女。但公证人员来到存放被继承人辛某档案的济南某医院进行审查核实发现,被继承人辛某与前夫于1961年离婚后又与李某再婚,并且和前夫有四个子女。因继承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属实,公证员立即中止办理公证,并告知当事人提供被继承人辛某与其前夫的子女情况。 (吕红)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