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一卡通”押金何以成了“糊涂金”?

发布日期:2012-09-22

信息来源:

 刘鹏
     “退卡不退押金?收了钱也不给发票?”今年3月,因申请退还一卡通押金遭到拒绝,北京市民刘巍向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及有关部门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IC卡成本明细、押金及所产生的利息去向,至今未果。(据6月27日《中国青年报》)
      押金好收难退是公众的普遍感受,不仅是一卡通如此,其他方面的押金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因此,关于押金去向问题的质疑与争议,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然而,多年来的公众意思表达,似乎并未能得到相关收取押金者的重视,也未能引起相关管理部门和法律法规制定者的关注。拿城市中的一卡通来说,不仅各个城市标准不一,是否退还,卡损扣除具体情况怎样等问题,都似乎是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
       统计数据显示,自2000年至今,我国城市交通领域一卡通累计发卡量突破1.8亿张。如按平均每张20元的押金计算,全国一卡通相关公司收取的押金达到36亿元,按一年期银行存款利息3.25%计算,这些押金一年的利息达1.16亿元。那么这些钱去了哪里?据相关一卡通公司的说法,“收到的卡押金,大部分用作卡的制作成本,一部分作为发行和附件费用,一部分作为卡的维护费用,剩余部分作为准备金为退卡用户服务”。
       但大部分公众对此并不认同,一方面,一张IC卡的成本,确实达不到20元;另一方面,若果真如一些一卡通公司所言,押金使用合理、运用得当,为什么不能及时、充分地将相关使用信息公开呢?甚至有市民申请了,依然不肯公开?
       不公开甚至拒绝公开,往往给人一种内含猫腻的感觉。市民因此而质疑一卡通公司,又给一卡通公司造成了信誉与形象上的伤害。因此,公开信息是必要也是必需的,对双方都有益而无害,相关方面不可能不明白这一点。那么为什么做不到公开呢?分析起来,不难发现,一方面是相关一卡通公司与市民权责的不对等。一卡通公司有权收费,但却似乎无义务对收费的使用情况做出明确的交代;而市民一般交了费,似乎就已经失去了过问的权利。另一方面,则是相关管理部门监督与管理工作不力。市民是分散的,市民损失的也只是20元的小利,而这些小利汇集起来,却显然不小。对此,在个人因利小无法有效维权或者怕麻烦的情况下,相关管理部门显然就有责任出面过问。但事实上,不告不究的体制之下,巨额押金成为糊涂账的事情就出现了。
       一卡通押金,顾名思义是抵押在一卡通公司的市民或者说消费者的金钱。押金的性质和归属,或者说其所有权,尚在交纳押金者一方。虽然在交纳押金的同时,可能书面或者口头承认了收取押金者支配和使用押金的权利,但收取者使用与支配押金的情况,显然有必要让交纳者知晓,这是公民作为消费者最起码的知情权。
       押金成为“糊涂金”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无疑是法律层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的缺失。在公司自行制定的相关制度不能充分公正与公允的情况下,保护交纳押金者利益,显然需要相关法律研究与制定部门给予关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制度,规范押金的管理与使用。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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