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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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平阴法院将案件办理过程细分为立案、审理等20余个不同环节,对办结的案件进行综合统计分析,计算出案件在每个环节所需要的天数,进行“节点控制”。该措施实施以来,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6天,超审限案件为0,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17%。
该院利用审判管理系统自动管理控制各节点,对不同案件和每个案件在办理过程的立案、排期送达、开庭、合议、判决等各节点,设定不同时间限定,把从案件受理到办结所有“关节点”的用时均以电脑“数字化”的方式展现,实现审判时间窗口的“无缝隙”监管;制定《案件节点管理实施意见》,作为规范考核的依据。《意见》将刑事、行政、民商事、执行案件纳入考核范围,规定案件承办人应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限定,违反规定超过节点限时将按照天数扣罚;成立案件节点管理领导小组,确立定期检查、通报、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直接归到部门和干警的绩效考核中。(本报记者 刘晓群 实习生 孙金玉 通讯员 韩鹏华)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