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法律能把民众不满纳入理性轨道

发布日期:201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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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理泰在《人民论坛》刊文说,细察当今社会,民众对政府最不满意之处,并不是“民主”,甚至也不是“民生”,而是社会不公正。正是许多民众对社会不公正的切身体会,促使他们声应气求,投入群体性事件。
       其他国家也存在很多社会矛盾。美国贫富悬殊,在发达国家中位居首位。况且,美国三亿人口,民间拥有四亿多枪支、两亿多汽车。枪支杀伤力强,车辆爆发力强。为什么美国迄今没有爆发大规模的群体性抗争事件呢?最重要的原因是美国司法尚称公正,民众对司法系统具有信心。司法系统发生营私舞弊的现象少之又少。民众对个人遭际不满意,就诉诸于打官司,而不会动辄上访或者聚众闹事。
     司法系统之于社会大系统,就相当于一栋建筑物的排污系统。社会不公正,在民众心目中,首先体现在司法系统不公正。恰如下水道畅通无阻,就不会污水四溢,波及整栋房屋甚至社区。
     贺卫方在接受《华商报》采访时说,英国律师的职业协会,是一个非常独立的组织,不受国家干预,他们反过来还蚕食国家的权力。17、18世纪,英国律师就垄断了法官的入口,法官必须是在律师这个行业里声誉卓著的人,这意味着民间的力量进入到了国家权力中间,国家的一部分权力被民间的逻辑所改造。当民间社会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力量,国家就不可能为所欲为。
     法律人在民主进程中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可以把矛盾冲突限制在低烈度,温和前进。今天的中国,我们看见律师们在“抱团取暖”的过程中,正不断展现自己的力量。律师不仅跟公权抗争,想方设法通过规范塑造国家权力,但另一方面也在用规范塑造民众的情感,把民众对政府的不满纳入到理性的轨道,获得一个合理的解决。所以,老百姓请律师打官司,最明显的标志意义就是他们对国家还是尊重的。法国当年的历史教训就是老打压律师,结果把律师逼成了大革命时代的领袖,律师那个三寸不烂之舌,在法庭上辩论是好手,煽动人那也很厉害,像丹东、罗伯斯庇尔,不都是律师吗?所以,我们的官员必须要改变对律师的偏见和成见。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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