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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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对象行为呈现新特点
应星在《人民论坛》刊文说,1990年以来,维稳对象的行为呈现这样几个新特点:
一是行为多样化。与以前相较最突出的一个变化是,法律诉讼成为他们争取权益的一个新手段。这种新手段与集体上访等传统手段常常是被民众以实用主义或机会主义的原则而交叉并用的。
二是组织方式快捷化。1990年代以来,手机、计算机及其互联网、复印机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的逐渐普及,使集体行动的组织者在相当程度上超越了面对面互动的传统草根组织方式,实现了更加便利和及时的组织效果。
三是资源动员开放化。在1990年代以前,集体上访的资源基本上是来自草根本身,外界无论是在舆论上还是在经济上都很少介入其中。而19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转型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中国社会的开放程度和透明程度显著提高,此时发生的一些集体上访或者得到了NGO组织的指导,或者得到了媒体的关注,或者得到了外界的经济支持。
四是行动边界上呈现离散化。在1990年代以前,以政策为依据的集体上访是其主要形式,“踩线不越线”是其基本特点。而1990年代以后,带有较强破坏性的群体性事件开始大量出现,尤其是以无利益相关者为主体的群体性事件的出现更成为此时一个鲜明的特点。
“出头鸟”对维稳具有积极意义
当群众因为某些因素进行初始抗议时,个别基层政府的本能反应常常是把集体上访的组织者视为“刁民”或“别有用心者”,常常对他们采取种种严厉的整治措施。这种“枪打出头鸟”的做法往往会激化已有的矛盾,导致上访者的行动重心从具体问题转向反抗基层政府对他们的整治,这时他们的行动常常被逼入了绝地,坚定了与基层政府抗争到底的决心。因此,基层政府对上访组织者滥施高压、横加打击,本来是为了遏制集体上访的势头,没想到正是这种打击成为集体上访新的动员因素,使这种行动不断再生产出来。因为上访组织者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一般并不主张激烈的、非法的行动。也就是说,上访组织者的存在恰恰使上访行动得到了某些限制,他们往往寻求的是“踩线不越线”的行动效果。但当上访组织者被彻底打压下去后,有组织、有节制的集体上访很可能向无组织、无节制的群体性事件转化。
集体上访与群体性事件之间存在着某种消长关系。如果集体上访的渠道较为畅通,基层政府的反应比较积极而宽和,那么,即使实质问题一时得不到解决,群众的“气”有一个正当的宣泄口,爆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
正视权宜性技术的反作用
所谓“拔钉子”,是指基层政府对上访者尤其是上访组织者采取强力打压的方式;“开口子”是指基层政府满足上访者的经济要求;“揭盖子”是指高层政府要求基层政府改善其服务,纠正其不端行为,甚至对因为贪渎或官僚主义等问题导致不稳定事件发生的基层官员进行惩处。这三种技术在1990年代以后是治理抗争政治的基本手段,但目前的问题是,拔钉子与开口子的强度前所未有,而“揭盖子”却相对不足。
这是因为:一方面,由于社会稳定问题在此阶段上升为一个全局性的问题,稳定压倒了一切,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维稳压力是空前的,维稳的状况关系到是否对基层官员所有政绩一票否决的问题,因此,基层政府在缺乏其它有效手段的情况下更加依赖“拔钉子”的技术,即企图通过打压草根行动者来暂时地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局面。而另一方面,因为维稳工作地位的上升,各级政府尤其是县级以上的政府掌握了较高的维稳基金,从而使县级以上的政府可以在社会稳定局面面临失控的情况下加大开口子的力度,即用人民币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拔钉子与开口子本来是政府可以并用的手段,但悖谬的是,这两者激发出群众心中两个完全不同的政府形象,却又从不同的方向共同促使了维稳问题的恶化。拔钉子激发出群众心中的基层个别干部的丑恶嘴脸,激发出草根行动者为了一口气与之抗争到底的决心和意志。开口子烘托出群众心中的高层政府的亲民形象,却又同时激发了抗争参与者乃至抗争旁观者的机会主义心理,使其更加笃信“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也就是说,现在许多地方政府维稳所用的这两种技术使其陷入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如果不下决心去解决抗争者提出的实际问题,会激化矛盾;而如果下决心去解决这些问题,又会牵连出更多的矛盾。
总的说来,1990年代以来,随着政府对稳定任务的空前重视以及中央财力的增强,政府在防止社会抗争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资源空间大大拓展,调控手段更为灵活和多样。但这些资源和手段基本上都是权宜性的,它既有助于控制抗争政治的蔓延态势,却又同时促成了“越维稳越不稳定”的恶性循环。维稳的成本越来越高,维稳的心态却越来越不从容,维稳的效果越来越短促。如果我们在维稳的思路上不实现战略性的转变,那么我们未来面临的维稳局面很可能会比现在更加严峻。
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新思维
一是消除“不稳定幻象”,形成关于社会稳定的新思维。目前政府在处置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时往往存在一种“不稳定幻象”,夸大发生大规模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并将维稳的目标定位于静态的刚性稳定而不是动态的弹性稳定。因此,我们首先需要理性定位当前的社会矛盾,区分社会问题与政治稳定问题。集体上访的目标一般限于物质利益和正当权利,上访者的手段基本上是有节制的。尽管这些行动的发生和持续是基于某些情绪,但这些矛盾并非不可调和,这些行动的政治后果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严重,近期直接由此引发大规模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并不大。
二是缓解维稳工作压力,形成宽松和理性的问题解决氛围。目前在维稳工作上常常表现出一种压力传递机制: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维稳目标施以高压,而无计可施的基层政府又把层层传递的这种压力转为对上访者的打压。然而,恰恰是这种打压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埋下了真正的隐患。对此,我们应该加以深刻反思,缓解维稳工作压力,增强容纳冲突、矛盾的能力和信心,形成宽松、理性、协商的问题解决氛围,重在解决民众的实际问题或者至少把问题讲透,切忌用专政手段对付民众,切忌轻易把警力推到干群冲突的第一线。
三是破除僵硬的维稳机制,形成以利益均衡机制为主导的社会矛盾化解新模式。其要点在于:转变政府职能,避免政府在社会矛盾中处于首当其冲的位置,强化政府作为规则和程序制定者以及矛盾调节和仲裁者的角色;强化和完善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法治机制,使法治成为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制度化手段,防止用运动式治理体制替代真正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改变目前社会中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局面,并为社会不满情绪的宣泄提供制度化的管道;促进民间组织的发育,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新模式。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