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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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平阴县法院的执行大厅里邀请来4位“特殊”的客人——— 在他们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人民陪审员的牌子,而他们的对面是三个案件的当事人。这是该院第一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活动。
这是一起腾房纠纷案件,由于被执行人张某离异后无处可搬,法院执行工作难以进行,但享有该房所有权的朱某对此很不理解,认为只要法院判了就要坚决执行,因此多次上访。为了化解纠纷,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对此案进行调解。四位陪审员分组与当事人进行了座谈,从不同角度对法院的执行进行了分析,指出法院执行的条件及执行后的社会效果,引导当事人相互理解,积极创造执行的条件。在陪审员的劝说下,当事人情绪趋于平和,愿意配合法院将该案和谐解决。
今后该院将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工作的力度,对于带有共性的问题,法院与陪审员建立协商机制,共同商讨解决执行难的对策。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