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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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家长来电咨询:近日给开学上初三的孩子报了一所英语培训机构,报名时对方承诺都是由教学一线有经验的高级教师任教,但教学时发现竟有二十岁左右的大学生来给孩子上课,培训机构解释这些学生都是英语专业水平很高的研究生,家长并不否认研究生的水平,但教学经验的欠缺肯定会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作为家长我们该怎样去维护权益?
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答复:
家长平时都比较注意招生广告和选择具体学科,但对于维权方面常识的不足,容易使利益得不到保障。发生侵权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加培训时,培训机构不与学生签订正式的合同,使得发生纠纷后家长、学生缺乏维权的详细书面凭据;二是教师水平问题,报名的时候学校承诺授课教师均为“名师”,但是上课时学生发现并非如此,有的老师甚至只是在校大学生;三是退学、退费问题,一些学生在参加培训后,由于各种原因中途提出退学,但学校拒绝退还相应的费用;四是培训效果的问题,一些培训机构在学生报名时承诺能够让学生达到如何水平,但最后这些承诺未能兑现,学生或其家长因此提出退学费或赔偿损失,但遭学校拒绝。
暑期到了,不少家长又开始忙着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大部分家长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都有维权的意识,但是在碰到具体问题时,则不知怎样去应对。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为保证自身合法权益,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就读。
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在签合同前要审查并确认合同中的对方当事人(培训机构)就是实际办学的培训机构,公章与合同开头的当事人名称是否一致。二、如果培训机构做出了各种承诺,要争取将这些承诺都写进正式的合同。三、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应当具体、明确,对教学环境、师资、教学质量等作出明确的约定,尤其是对退费的情形要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同时还要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
暑期旅游增强维权意识
市民咨询:假期想带孩子去外地旅游,哪些法律问题应当注意,方便自己维权?
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醒广大家长及学生:学生家长在暑期选择带孩子出去旅游的明显增多。在旅游过程中,应增强法律维权意识,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在旅游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法律问题:
1.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并签订书面旅行合同。
2.牢记安全意识,远离景区中的危险地段、危险设施,认真听从导游的安全警示,严格服从导游的合理指挥及劝导。
3.个人贵重物品如手机、相机、摄像机、钱包等,务必自己保管好。若是被盗应及时报警,若不慎丢失,旅行社是无法律赔偿责任的。
4.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五种方式进行维权:一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旅行社的主管部门旅游局投诉;四是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五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采取何种维权方式,证据尤为重要。旅游纠纷中的证据包括:(一)与旅行社签订的有关协议及约定,以书面形式为最佳选择,如书面旅游合同、书面旅游行程表等。(二)旅游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证据,有能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标准、伙食标准、住宿标准与旅游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不符的证据,车船票据、门票、证人证言也是相关证据之一。
5.旅游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及时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赔偿要求,依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