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18名酒驾司机驾照将被吊销

发布日期: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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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7日讯(记者 韩磊)记者今天从交警部门获悉,我市公安机关拟对18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据悉,市交警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被依法扣留驾驶证后,已超过15日未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18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决定拟作出对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被拟作出对其吊销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需持《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到市交警支队法制部门依法提出申辩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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