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网上竞拍逐渐取代“击槌成交”

发布日期: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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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肖春燕 李素英)多年来,法院的司法拍卖多为“击槌成交”模式,这种模式普遍存在拍卖公告发布时间、范围受限;竞买人在拍卖现场会面,存在相互串标围标的隐患;拍卖人为操作,可能导致暗箱操作或幕后交易等弊端。今天获悉,山东法院采取措施规范全省司法拍卖活动,用网上竞拍取代“击槌成交”。
自3月1日山东法院诉讼资产网开通以来,已公开发布司法拍卖公告、工作公示、地方法规等司法技术信息300余条,司法拍卖案件涉诉资产参考价总额6亿元左右,网页日均浏览量5000人次,实现了竞价数据、竞价程度和竞价结果全程公开,使司法拍卖的各个环节都受到社会监督,“击槌成交”的传统拍卖方式将被网上竞拍所取代。
近年来,山东各级法院每年的拍卖案件数量逐年递增,2011年拍卖案件4000余件,拍卖成交案件1890件,实现成交额50亿元左右。针对传统司法拍卖存在的弊端及山东实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精神,省法院确定实行“五统一”,规范全省司法拍卖活动,即:统一拍卖案件的管理。将基层法院的拍卖案件全部统一到中院,评估案件按原规定办理;统一拍卖场所。各中院根据拍卖案件数量合理布置拍卖场所,满足电子竞价要求,保证全程录音录像;统一交易平台。利用最高法院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山东法院版块进行交易拍卖;统一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科学、严谨的电子竞价制度和网络拍卖规范,充分发挥网络拍卖、电子竞价优势,实现相关信息“全天候”、“全覆盖”,保证信息公开最大化,竞买人信息严格保密化,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统一结算方式。全省各中院和高院统一设立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成交价款的结算账户,保证资金安全和竞买人信息保密。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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