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实名举报职务犯罪4人获现金奖励

发布日期: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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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他人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经查证属实后,市民王先生获得了市中区检察院颁发的2000元现金奖励。近日,市中区检察院举行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仪式,对4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了现金奖励。
市中区检察院人士介绍,为惩治腐败,打击犯罪,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热情,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有价值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这4名实名举报人举报的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件均已查证属实,被举报人经法院审理也都获得有罪判决。为破解当前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少、成案率低的困境,市中区检察院将人民群众视为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忠实的“同盟军”,紧密依托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深入基层收集举报线索,通过常规性普法宣传让民众更深切地了解职务犯罪的危害和检察机关的职能,不断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兑现奖励承诺。同时,为充分保障举报人安全,使其无后顾之忧,检察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保密措施及责任倒查机制,从人员组织、程序安排、归责制度等方面,对举报人保护工作层层细化。
去年以来,市中区检察院已对11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明显增多,线索成案率大大提高。截至3月初,该院本年度已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有力地打击了职务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刘文静 秦会仁)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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