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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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蟊贼采用破坏商品条形码和防盗磁扣等方式,多次潜入济南某连锁超市盗窃,得手之后竟然将窃得的商品“光明正大”地带出超市,这贼胆也忒大了。日前,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批准逮捕,并针对该超市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2011年12月的一天,在济南某公司工作的临时工张某来到一家连锁超市购物,在超市闲逛时,发现离他不远处的一名顾客拿起卖场里的一件衣服,四处张望了一下,麻利地从自己口袋里拿出一把小钳子,“咔嚓”一下把衣服上的磁扣剪掉并穿在了自己身上,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出了超市。眼前的一幕让张某看得目瞪口呆。随即,一个罪恶的念头涌上他心头:这家超市的管理这么松懈,我为何不用这种方法试试!接着,张某走到卖油的柜台,提起一桶花生油,紧张地环顾了一下四周,悄悄把标签撕掉,提着油迅速通过收银台离开超市。走出超市很远,他一颗紧绷的心才慢慢恢复了正常。他想,这么容易就得手,以后还买东西干啥,想用什么来“拿”就行了。
月底,到了超市对商品库存、销售数量盘点的日期,该超市工作人员核对后发现最近商品丢失非常严重,于是调出监控录像,发现张某最近经常到超市购物,每次都买满满一车商品,这引起了超市的怀疑。2012年元旦假期刚过,张某又到超市“拿”东西。超市工作人员看到他,悄悄跟随其后,张某并没有发觉,顺手拿起一桶花生油麻利地把标签撕掉,挂在了自己的裤腰上,然后走到衣服卖场拿了几件衣服,从容地把磁扣剪掉扔进购物车。当他神情自若地推着购物车通过收银台准备离开超市时,被当场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他采取撕掉或用小刀破坏商品条形码,将盗窃物品藏匿于身上或随身携带的布包内,或用钳子将卖场衣服上的磁扣剪掉穿在自己身上等方式,盗窃了衣服、花生油、锅具、圆火腿和巧克力等商品140余件,吃、穿、用无所不偷,最不可思议的是他竟把盗窃的物品放到购物车内堂而皇之推出超市。在短短24天里,他几乎天天来超市,作案20余次,给超市造成经济损失达1.8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针对该超市防损力度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超市商品销售、库存盘点周期过长、对超市管理和风险控制缺乏有效考核措施等管理薄弱环节向超市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超市增加防损员人数,实行双重监控,严把收银处、出门验票处关口,按时核对、清点商品销售、库存数量,同时要求该超市研究制定更加有效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考核机制,加强员工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该超市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制定相关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检察院关注和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做法表示感谢。 (吕亚洲)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