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济南公安新推惠民“42条”

发布日期: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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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韩磊)
今天上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便民利民42条新举措,内容涵盖实施区域微循环改造,提高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通行能力,分流主干道交通流量,驾考科目一(理论考试)业务下放至县级车管所,全面推行户口、证件预约服务等方面。
公交专用道年内有望再增加
为缓解省城交通压力,将进一步实施区域微循环改造,提高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通行能力,分流主干道交通流量。结合我市市政道路改造整治,对趵突泉社区等11处社区和部分支路、街巷实施交通微循环改造建设。年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结合我市主干道路网系统改造建设,在经改造后达到设置条件的阳光新路、经七路、泺源大街、和平路等道路规划建设公交专用道。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占用公交车道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保障公交车辆优先通行权。
进一步健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建设,在市区内逐步增加快速理赔网点,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短信平台功能,年内轻微交通事故“快处”适用率提高到80%以上。
4S店里可办理年检
交警部门将建设交通管理综合信息服务中心,研发应用短信告知平台,将临界、逾期检审及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及时告知驾驶人或车主。试行在大型社区、商场、机场、车站等场所应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提供车驾管业务查询、交通违法信息查询、预约补换领驾驶证、交通安全宣传等服务。建设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平台,实现交通违法网上自助缴费。试行由汽车品牌专卖店(4S店)开展本品牌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理论考试”可到县级车管所
为方便市民自主选择驾校,将实行驾校培训能力核定制度,通过核定培训能力确定考试预约人数。驾考科目一(理论考试)业务将下放至县级车管所。同时严把考试关口,实现驾驶人考试全程电子化、智能化评判;强化重点车型路考工作,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安排不少于20公里的长途驾驶内容。
全面推行户口、证件预约服务
在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方面,将全面推行受理户口、证件预约服务,在派出所设立《警民联系簿》,公开预约服务电话,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及时受理市民急需办理的户口证件事宜,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登门服务。
暴力讨债者将被从重处理
新措施提出,将打击重点对准盘踞在交通运输、建筑工地、餐饮娱乐等行业、领域及非法“讨债公司”、非法“调查公司”、暴力讨债、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雇佣者,充分运用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进行严厉打击,作为共同犯罪的主犯依法从重处理。对暴力讨债、强揽工程导致他人伤亡、财产损失的,要充分运用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罪名打击处理。对以“讨债”的名义非法限制他人自由的,要充分运用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罪名打击处理。对聚众摆势、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软暴力”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要依法运用治安管理处罚手段处理。对纠集多人暴力讨债的组织者、策划者,多次雇请他人暴力讨债的雇佣者,多次积极参与暴力讨债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从重处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要依法劳动教养。
轻微经济犯罪可不羁押
新措施提出,经济犯罪案件受理后,一般案件线索在7个工作日内、重大案件线索在30个工作日内、特别疑难案件线索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相比以前,办案周期大大缩短。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可以公开的犯罪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受害单位和受害人要求,适时反馈案件侦办进展情况。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及时向受害人或受害单位了解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
对经济犯罪,既要实行严厉打击,又要尽可能减少打击经济犯罪对正常经济活动和经济秩序的损害。措施是对上市公司、名牌企业、重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轻微经济犯罪嫌疑人,采取一般性约束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原则上可不采取羁押等强制措施。
开通防电信诈骗咨询电话
针对目前电信信息类诈骗行为的日益增多,为了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市公安局决定开通预防电信诈骗咨询热线0531-66666110,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听解答群众关于电话、短信、互联网诈骗的来电咨询,帮助群众甄别诈骗信息。
为犬只办证可约流动办证车
2011年5月16日,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整治违法养犬专项行动,共组织警力1万余人次,开展大小集中清查行动530余次。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犬只初始登记19016只,年度审验25081只,办证数和年审数都有了大幅度增加。
今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将积极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改装流动办证车,让养犬市民不出家门就能为犬只办理登记证。目前,流动办证车已投入使用。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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